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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呈祥大道王楼新村路口交通事故进一步调查情况

  • 发布日期:2013-04-12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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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人:嘉祥信息录入员
  • 信息来源:维护机构

(本站讯)4月8晚21时左右呈祥大道王楼新村路口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民警当晚对驾驶员杨某某依法进行了酒精检测,并将杨某某刑事拘留。49下午14时左右,当事人家属在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查看了案发现场监控录像。经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对杨某某讯问和调查勘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酒精含量为000mg/100ml,不存在酒后驾驶行为;杨某某驾驶车辆未按规定减速,存在超速行驶行为;杨某某在夜间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认真观察路况,存在观察路况情况不周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违法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该事故正在进一步依法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