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培养一批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农村党员干部和致富带头人,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继续面向全市农村党员干部招收村务管理专业学员进行学历教育,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济组通字〔2013〕18号)要求,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熟悉基层领导科学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知识,掌握农村创业与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农业实用技术,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农村干部和科技致富带头人,建设一支具有较强执政能力和致富能力的高素质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
二、招生对象、条件和数量
1、招生对象。主要面向全市村“两委”成员,其他农民党员、农业科技示范户、科技致富能手、种养殖专业户、个体工商户、村级其他组织干部、复退军人等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
2、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集体,扎根农村,真心为群众服务,有一定发展潜力;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邻里和睦,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应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其他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或具有农广校、农函大等各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3)现任村“两委”成员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2012年度基层党建标准化考核中名列所在乡镇(街道)前10名村的党支部书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高中(中专)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务农、务工或经商等生活阅历。
(4)非注册学籍的中职学校学生。
(5)直系兄弟、夫妻不得同时报考;已经毕业或正在上学学员的父子、直系兄弟、夫妻不得报考,如出现以上情况,入学后一经查出退回原籍。
(6)身体健康。没有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不得有纹身等。
3、招生数量。拟招生300人,其中,村“两委”成员占招生总数的70%左右。分配各县市区计划如下:
市中区:20人;任城区:30人;兖州市:20人;
曲阜市:15人;泗水县:30人;邹城市:30人;
微山县:25人;鱼台县:25人;金乡县:25人;
嘉祥县:25人;汶上县:25人;梁山县:20人;
济宁高新区:5人;济宁北湖度假区:5人。
三、办学形式
学员实行定向招生,按照全日制教育方式脱产集中学习,集中授课学习时间,由主办单位根据农村忙闲时节灵活安排,学制2年。
四、课程设置
按照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及山东农业大学制定的教学计划,本着通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理论知识与实用技能相结合的原则,设置相应课程。课程分为党务村务管理、创业经济管理、农业技术三大板块,主要课程有乡村领导实务、村镇社区规划与管理、农村政策法规、应用文写作、农村干部管理沟通、农村创业与项目选择、农村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策略、计算机实用技术、电子商务、农村环境保护与新能源利用、农作物生产方向、畜牧产业化策划与经营方向、园林园艺产业化策划与经营等课程。
五、培养费用
学员学习期间每人学费5000元,市财政和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统筹承担4000元,其余由县(市、区)承担。学员个人负担书费、生活费。学员在校期间可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普通在校生待遇,村干部在校期间原有的政治经济待遇不变。
六、有关待遇
学员修满学分,颁发山东农业大学大专学业证书;同时注册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学籍,颁发中专毕业证书。成绩优秀的,可免试入学济宁市职业技术学院农村行政管理专业继续学习。
学员入学后,可自愿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或参加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通过函授学习或网络学习,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成人教育专(本)科毕业证书。
七、报考程序
1、报名。在乡镇(街道)党委组织办公室设立报名点。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所在乡镇报名,并填写《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考生登记表》。乡镇(街道)党委应对报考人员信息逐人逐项进行核实,对报考资格认真审查把关,同时征求纪检、信访、计生、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审查把关后,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登记表和统计表(一式二份)、考生政审表及考生照片统一报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名时每名考生交纳考务费30元。报考人员数量应达到拟招生人数的3倍以上,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将适当调整拟招生人员人数。
报名时间:7月22日至26日。
2、文化课考试。
3、组织考察。8月中旬,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考生考试成绩和分配给本地的拟招生人数,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分为实地考察和组织面谈两种形式。
4、确定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谈成绩占30%,确定考生综合成绩。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组织体检。根据综合成绩和招生数量,按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6、确定录取人员。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研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7、学员入学。被录取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现任村“两委”成员学员不转党、团组织关系,由基层党委、团委出具党、团组织关系证明信,参加学校党、团组织活动;其他人员学员入学时转党、团组织关系。所有学员均不迁移户籍。学员入学时,与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签订就读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量的遵守校规校纪保证金。
咨询电话:2032578 2967005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