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公安局委托嘉祥县汇祥源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犬训导员,看守所、拘留所收押巡视员,分别从事警犬训导、管理、携犬巡逻及看守所、拘留所收押巡视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1、警犬训导员6名(男性);
2、看守所收押巡视员6名(男性);
3、拘留所收押巡视员4名(男性两名,女性两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18-26周岁(1990年9月10日至1998年9月10日出生),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6、各类高校应、往届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及退伍复员军人优先招聘。有警 (军 )犬训导证、兽医专业的警犬训导员优先招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治权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共分公告、报名、考试、政审体检、录用五个阶段。
(一)公告
在嘉祥县政府网站及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8日上午8:00— 9月11日下午4:00,咨询电话:0537--6936065 联系人:吴海燕
2、报名地点:嘉祥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东)。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6张,复退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填写《报名表》。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
4、报考者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政审、体检
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政审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政审、体检情况,择优录用,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聘期3年,派遣至县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看守所、拘留所工作。公安局与招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期满工作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公司予以续聘。
四、工资标准及待遇
基本月工资1500元,工作期间缴纳三险(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本通告由公安局和汇祥源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嘉祥县公安局
嘉祥县汇祥源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