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祥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嘉住建字[2018]153号)
- 发布日期: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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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6030/2018-03202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成文日期: | 2018-11-2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要求和《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18]146号)、《济宁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建建字[2017]112号)、《嘉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嘉政办发[2018]99号)总体要求,县住建局制定了《嘉祥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1月14日
嘉祥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要求和《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18]146号)、《济宁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建建字[2017]112号)、《嘉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嘉政办发[2018]99号)总体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嘉祥县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差别管理,动态管控;以人为本,强化减排;加强预警,提前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三、预警信息
(一)预警信息发布
接到上级预警信息后,局办公室立即按照预警等级,制定相应预警信息,利用微信群、短信及书面方式向局安监站、施工科及项目包保人员发布预警信息。
(二)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应急预案范畴。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备注:AQI日均值是指以24小时滑动平均值计算的AQI,持续天数是指持续24小时数。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24小时)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二)响应目标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 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强制性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应分别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20%和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0%、15%和20%以上。可根据本地污染排放构成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三)响应措施
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Ⅲ级响应时,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土石方作业环节。
(2)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
2、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Ⅱ级响应时,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土石方作业环节。
(2)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3)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
3、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Ⅰ级响应时,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
(1)停止所有建筑施工作业环节。
(2)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作业。
(3)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
五、应急启动与解除
接到上级启动预警等级通知后,局应急指挥平台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嘉祥县住建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流程”,调度项目包保人员迅速到达包保的建筑工地,各建筑工地按不同的预警级别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直至预警解除。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成立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施工科科、质监站、安监站、城建科、燃热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
(二)建立台账。建立建筑工地台账、完善应急响应台账,做好各种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加强督查。启动应急预案后迅速派出巡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施工现场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并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次日将检查情况报市住建局和县环保指挥部。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厉查处。
附: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名单
2018年11月14日
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 家 鹏 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欧阳德成 住建局主任科员
李先华 房管局局长
成 员:杨仁堂 住建局副局长
金庆志 住建局副局长
张宝立 房管局副局长
梁之彦 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王福忠 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胡宽一 房管局副局长
孙 颖 房管局副局长
张利贤 住建局施工科科长
史仍军 住建局质监站站长
张诒东 住建局劳保站站长
刘恩奉 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丁保清 住建局安监站站长
李忠诚 住建局中介办主任
张玉海 住建局监控平台主任
王玉彪 住建局清欠办主任
马 强 住建局墙改办主任
朱常文 住建局燃热办主任
任 路 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韩广君 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 坤 住建局勘察设计管理科科
张永亮 住建局开发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