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学校食堂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8-12-22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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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学校食堂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学校食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含民办学校)。县职业中专和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参照此办法实施。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为学校食堂管理目标考核(60分)、师生民意测评(40分),考核得分为两项之和,得分在90分(含)以上评定为A级单位;89—80分(含)评定为B级单位;79—70分(含)评定为C级单位;69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单位。
三、考核程序及方式
1、成立嘉祥县学校食堂考核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食堂考核评估工作。
2、学校食堂管理考核原则上实行定时考核,每学期考核2次,每次检查结果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公示。县教体局、县食药监局必要时将不定期抽查个别学校,进行单独考核。
3、食堂常规管理由考核组现场评分。师生民意测评由考核组随机抽查至少3个班级和三分之一以上的在职教师进行评分。
4、为体现考核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可操作性,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分五类进行纵向考核评估排名:(1)高中阶段食堂;(2)初中学校食堂;(3)小学学校食堂;(4)公办幼儿园食堂;(5)民办幼儿园食堂。
四、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内获得A级单位食堂称号的,按如下方式表彰:
1、一学年内,连续4次被评为A级学校食堂的,由县教体局全县通报表彰并颁发“嘉祥县学校食堂管理A级单位”。依据《嘉祥县教育管理综合考核暂行办法》,给予本单位或上一级主管教育部门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加2分。
2、教办或县直学校辖区内,有2所或以上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参与考核时,其参评食堂的最后综合成绩达到A级标准的,给予所在教办或县直学校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加2分。
(二)在年度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现1次不合格情形的,由校方约谈学校食堂直接管理人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县教体局。
2、出现2次不合格情形的,县教体局对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食堂主管负责人诫勉谈话,并责令学校清退食堂经营者,对所在学校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报县教体局。
3、食堂考核每出现1次不合格,扣除所在学校或教办年终综合考核成绩2分;如出现多次或多所食堂考核不合格时,以此类推,累计扣分。同时依据《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给予食堂经营者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学校食堂考核评估验收是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学校要成立学校食堂考核评估管理领导小组,将学校食堂考核评估工作与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明确管理目标,加强工作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厘清人员责任,确保食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加强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的培训,了解掌握实施考核评估管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强化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意识,促进食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县教体局主管科室联合食品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考核管理工作的督导。学校要加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应付检查、走过场的现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附件:1、嘉祥县学校食堂考核评估领导小组
2、嘉祥县学校食堂考核评估验收评分细则
3、嘉祥县学校食堂管理师生评议表
嘉祥县教育体育局 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1
嘉祥县学校食堂考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魏余峰 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张海英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可心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李 卫 县教育督导中心主任
胡善杰 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李先林 县食药监局稽查队大队长
郭德志 县食药监局餐饮科科长
韩传久 县教体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张兆辉 县教体局体卫艺科科长
李建立 县教体局安全科科长
魏朝连 县教体局信访室主任
董秋月 县教体局学前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张海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董建峰同志任联络员
附件2
嘉祥县学校食堂考核评估验收评分细则
项目 | 分值 | 评 估 标 准 | 赋分值 | 备注 |
组织 制度 建设 | 10 | 1、学校食堂取得食药行政部门核发的餐饮经营许可证(2分)。2、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工作小组并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2分)。3、食堂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齐全(2分)。4、学校制定完善的食堂经营准入及退出机制,并定期召开师生代表就餐情况座谈会,加强食堂的监管力度(3分)。5、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已在县教体局备案(1分)。 | ||
操作 规范 管理 | 20 | 1、学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三证”齐全,并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齐全且账物相符(3分)。2、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无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2分)。3、贮存间内无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物品,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做好食品的出入库记录(3分)。4、原材料加工制作程序规范,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2分)。5、操作人员穿戴规范,食堂用具、工具、容器等标识清楚,用后洗净(3分)。6、做到每餐留样,样品不少于125克,且留置于冷藏设备中48小时以上(2分)。7、加工制作和食品存放场所用具和设备生熟标示清楚,并按要求使用(3分)8、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均取得健康证明(2分)。 | ||
食品 安全 管理 | 15 | 1.食堂各功能间和餐厅内外地面、墙壁符合食堂设计使用要求,且干净无污垢,有清洁和消毒记录(3分)。2、食堂内用具摆放规范,标示清楚,并且做到每天清洁、清洗(3分)。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油烟排放装置,有相应的消毒设施和足够的洗涤设施,有生产加工必需的炊事设备(3分)。4、学校每年参加食品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且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2分)。5、学校应当加强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有培训记录和图片资料,培养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食品,不食可疑食物(2分)。6、学校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有食品安全巡检记录(2分)。 | ||
安全 设施 管理 | 10 | 1、学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师生就餐安全防护措施方案(2分)。2、定期排查食堂安全隐患,有记录,有整改过程,并且在安全隐患部位设有警示语(2分)。3、食堂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且标示清楚,使用方法明了,另外备有灭火器、灭火毯等常用消防器材(2分)。4、安全用电、用气,机械器具使用责任到人(2分)。5、食堂设有防尘、防蝇、防鼠、防盗、防投毒设施(2分)。 | ||
专项 管理 | 5 | 1、设有食品快检室(就餐规模较小的,设有快检箱),食品快检设施设备及检测用品齐全,且能正常使用(3分)。2、食堂后厨网络监管信息接入县食药监局信息化监管平台(2分)。 |
附件3
嘉祥县学校食堂管理师生评议表
师生民主评议 | 评议项 | 分值范围 | 评议赋分意见 | 赋分 | 分数 合计 |
饭菜质量 | 1--10分 | ||||
食品卫生 | 1--10分 | ||||
服务态度 | 1--5分 | ||||
就餐环境 | 1--5分 | ||||
食品安全 教育 | 1--5分 | 1、对师生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师生掌握食品安全常识。 | |||
师生就餐 互动 | 1--5分 | 1、学校定期召开师生生活座谈会,会议主题明确,记录内容清晰。 2、认真听取师生的就餐改进建议并能积极改进。 | |||
对于食堂的管理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