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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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00X/2018-02397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 |
成文日期: | 2018-12-2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一、基本简介
嘉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所集临床与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疗保健机构,始建于1953年,2015年按照国家、省、市卫生计生改革的要求,更名为嘉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肩负着全县25万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工作和18万育龄妇女的计生技术服务工作。
基本情况: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43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3550平方米。共有干部职工82人,专业技术人员72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5人,中级技术职称35人,初级技术职称22人。开设有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中医科、检验科、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计生技术服务部)等临床保健科室。服务中心配备有四维彩色B超、三维彩色B超、全自动智能通液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化学发光仪、酶免工作站、艾滋病检测设备、钼靶、CR等大型医疗设备60余台件。
目前开展的主要业务:
(一)婚前、孕前、产前、产后保健服务工作:开展了免费婚前健康查体、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孕妇营养筛查与指导、乳汁分析、产后康复保健等;
(二)妇女和儿童保健工作:开展了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妇女保健服务、免费两癌筛查、妇女盆底肌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视力筛查、骨密度筛查、新生儿洗浴等;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开展节育手术(男扎、女扎、放取环、人工流产、药物流产、引产);
(四)接生、妇产科手术(剖宫产术、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宫外孕手术及精索静脉曲张结扎术等生殖保健手术);外科手术(包皮环切、乳腺纤维瘤切除);
(五)不孕不育症治疗;
(六)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
(七)内科、外科、中医科、男性科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
开展的特色项目:
1、无痛分娩、无痛流产、可视流产、无痛引产;
2、ATP光治疗宫颈炎、阴道炎;
3、妇女盆底肌康复治疗、产后熏蒸、产后康复;
4、孕妇营养检测与指导、母乳成分分析;
5、骨密度筛查、微量元素筛查。
二、岗位职责
(一)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二)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三)负责对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工作。
(五)普及妇幼卫生科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六)负责开展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相关业务等工作。
(七)负责提供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孕产妇分娩的助产技术等服务。
(八)负责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九)负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民生决策
1、在门诊大厅设立分诊台,重点关注60岁以上老人就医问题,为他们详细介绍就医流程和服务中心科室设置,提供全程导医服务。
2、开通60岁以上老年人绿色通道服务。
3、对60岁以上老年人就诊凭身份证免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挂号费。
4、各楼层设立开水间,方便就医群众饮水。
5、结合全县卫计系统开展的干部纪律作风大整治和医德医风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开展活动,从改善服务态度和行业作风入手,狠抓活动实效,逐步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业不正之风,开展“杜绝红包”活动,严格执行“九个不准”。
四、服务指南、收费项目工作规范
1、服务指南。
在门厅设置导医台,各楼层设置各科室分布图,方便群众就医。
工作时间:上午8点—11点30分
下午13点30分—17点30分
14点—18点(夏时制)
部分科室联系方式:
妇产科专家门诊:6833709 6833710 6826128
妇产科病房:6833703
内科门诊:6833707
儿科门诊:6832508
中药熏蒸室:6833708
婚前医学检查科:6850667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科:6833713
2、收费项目公开。
收费查询制度、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所有收费价格执行鲁价费发(2009)162号文件《山东省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五、办事纪律及监督渠道
(一)办事纪律。
1、认真贯彻执行卫生行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业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办事不推诿扯皮。
3、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便民思想,克服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待人接物要热情,处理问题要公正,反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搞刁难。
4、提倡勤政廉政、克己奉公,杜绝以权谋私,利用职权卡基层,卡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监督渠道。
监督渠道主要包括:1、来信来访;2、舆论监督;3、民主评议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