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古城街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管理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18-03-1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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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入人:嘉祥县公安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公安局
为了维护我县城区古城街良好的交通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最大限度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之规定,决定从2018年3月23日起,对古城街部分路段实施机动车(包括电动四轮车)单向通行交通管理。
单向通行的路段: 古城街(文化路至迎凤路段)
单向通行的方向:由东向西
所有行经古城街该路段的机动车(包括电动四轮车)只能由东向西行驶,不得反向行驶。行驶至古城街迎凤路路口的机动车(包括电动四轮车)需进入古城街的,禁止向东行驶,可向南绕行中心街或兖兰街至文化路后再进入古城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实施单向通行的路段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安装电子拍照取证设备。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并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如需停车的,要按照路面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顺向停放车辆。凡违反上述通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嘉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