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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法制办关于对《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8-1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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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人: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制定《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ning.gov.cn/)或市政府法制网站(网址:http://www.jnzffz.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27201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养犬”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sfzbfgk@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915日。

    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