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嘉安字[2018]22号)
- 发布日期:2018-08-2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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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8〕16号)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安字〔2018〕53号)的统一部署,县安委会组织制定了《全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8月26日
全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
当前正值暑期汛期,高温、雷电、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偏多,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因素。加之下半年节庆多、重大活动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安委会的有关部署要求,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良好局面,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2019年1月份,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严明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快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确保下半年特别是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集中行动范围和内容
此次集中行动的范围:包括全县安全生产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既要全面覆盖,也要突出重点,从严把控好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涉氨涉煤气、人员密集场所、渔业生产、电力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重点内容:全面排查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加快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重点工作安排
8月份,各级各部门在深入分析暑期汛期及下半年安全生产规律的基础上,制定集中行动方案,集中排查管控各类风险,整治各类隐患,突出抓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52号)的落实,按照部门分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9月份,各级各部门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细化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消除责任盲区。各企业对新查出的风险和隐患细化管控措施,纳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用体系运行确保持续改进,形成长效机制。
10月份,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接巡查准备和巡查内容工作落实。重点查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或问责建议。
11月份,组织开展集中行动“回头看”,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抓好前期排查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的地区和行业领域,采取明查暗访、专家会诊、突击检查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严防死守,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12月份至2019年1月份,各级各部门以做好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化工、消防、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一并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四、重点工作职责分工
(一)县经信局负责化工产业(不含危化品)、油气管道、铁路道口、民爆器材、电力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快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的认定工作,推动中小型化工企业退城入园、搬迁入园进度;针对低速电动车产品无标准、安全性能差等问题,加快研究制定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加强应急准备,及时妥善处置油气突发事件;加强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监督检查;针对不同季节用电特点,深入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供用电安全。
(二)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学生、校车、学校实验室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围绕解决校园欺凌、学生暑期、假期安全、校车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三)县民宗局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
(四)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爆破施工、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针对低速电动车乱停、乱行、闯红灯、充电线路乱拉乱扯,危化品运输车辆聚集高速路口、农村车辆超载等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加强秋冬季节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及时消除重点路段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有序;针对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开展电气火灾、大型综合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县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社会福利机构建筑设施情况和人员特点,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突发事件疏散应急演练。
(六)县国土局牵头负责无采矿许可证和越界采矿,以及废弃矿井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矿山采空区治理和矿山汛期安全,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无采矿许可证、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
(七)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煤改气、煤改电”带来的新风险、新问题,普及农村安全用气知识,强化农村燃气安全维护和巡查;围绕高空作业、起重机械、临建设施、生产厂房,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重点督查非法外包、无资质承揽工程、现场作业不规范等问题,严查抢赶工期、违章作业行为。
(八)县交运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以客运、普通货运和危险品运输为重点,层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聚焦危化品运输车辆融资挂靠、道路运输安全等方面,督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管理培训以及车辆动态监管等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九)县水务局负责水利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针对汛期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确保泄洪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十)县农业局牵头组织休闲农业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农药、肥料等行政许可和农村沼气等项目安全管理,制定具体整治方案,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制度规定等各项保障措施,严格安全准入。负责渔业船舶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行动,重点围绕违法违规作业、渔业安全防范等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
(十一)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对野外用火的巡查管理,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强化秋冬季节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十二)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商贸流通业,拍卖、典当、旧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以及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重点围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十三)县文广新局牵头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文化市场的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专项整治,发挥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重点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重点围绕火灾隐患整治、突发事件疏散和安全生产教育宣传,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十四)县卫计局负责医院、卫生检验机构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重点督查医院、卫生检验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疏散应急演练。
(十五)县环保局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的专项整治。围绕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特别是加强化学品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处置违法行为。
(十六)县旅游文物局负责旅行社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牵头组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对各类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的旅游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及早对国庆长假和元旦等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作出部署。
(十七)县工商局负责严把安全生产领域市场主体准入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工作,特别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新设立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
(十八)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索道安全等,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加强对化工企业、旅游景区等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
(十九)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领域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等行业领域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涉氨制冷企业和粉尘防爆企业安全治理,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二十)县人防办负责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汛期和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组织专家开展异地检查活动。
(二十一)县国资局负责督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管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加强对管理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普法力度。
(二十二)县煤炭局负责煤炭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矿山采空区治理和矿山汛期安全,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冒顶、防坍塌工作,做好汛期应急预案演练。
(二十三)县港航局负责水上交通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围绕内河船舶违法违规载客、运输等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全面排查水路运输安全隐患。
(二十四)县农机局负责农业机械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的隐患排查力度,强化落实好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广大农机手的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排查和消除农机安全隐患。
(二十五)县邮政局负责寄递安全专项整治。围绕邮政业的寄递安全,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寄递物资安全排查,加快推进邮政业安全中心建设。
(二十六)县气象局负责极端天气预报预警和防雷的安全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开展防雷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极端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各镇街、开发区及其他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安全生产特点,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次集中行动纳入既有的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体系,坚持组织机构不变、责任分工不变、人员力量不减,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工作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治责任。
(二)强化协调推进。县大快严集中行动办公室要加强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的调度、通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重点管控企业清单、重点监控风险点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停产企业清单等“四个清单”,采取派驻监管和盯守措施,增强风险管控的针对性、操作性。要落实挂牌督办、通报、约谈、重点关注、督查、暗访制度,强化执法倒逼、联合惩戒倒逼、媒体监督倒逼、经济手段倒逼等措施,强力推动集中行动全面开展。县安委会将把集中行动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从严进行考核。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集中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加快整改,及时清零。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在集中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自8月份起,于每月月底前将集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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