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3号)
- 发布日期:2019-10-22 15:55
- 浏览次数:
- 录入人: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近期,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5类食品401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3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6批(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糕点21批(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酒类11批(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肉制品9批(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食用农产品83批(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蔬菜制品52批(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水产制品4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水果制品9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饼干3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蛋制品2批,豆制品21批,方便食品14批,蜂产品2批,罐头10批,粮食加工品17批,食糖4批,薯类和膨化食品8批,速冻食品2批,糖果制品3批,调味品50批,饮料15批,食品添加剂1批。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嘉祥县城区上佳礼品商店抽检的小磨香油,苯并[a]芘检验结果为31.6μg/kg,标准为≤10μg/kg;抽检的乌梅,苋菜红及其铝色淀(以苋菜红计)检验结果为0.14g/kg,标准为≤0.05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县满硐镇和贵副食商店抽检的素爆辣牛筋味(挤压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结果为0.40g/100g,标准为≤0.25g/100g,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县满硐乡老牌坊商店抽检的红油酱果仁(油辣椒花生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结果为1.5,标准为≤1.0,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县金屯镇王佳商店抽检的特酿白酒,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验结果为1.39g/L,标准为≥2.00g/L;己酸乙酯检验结果为0.60g/L,标准为1.20~2.80g/L。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县第四中学食堂抽检的香辣海白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0.732g/kg,标准为≤0.5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县孟姑集大春购物广场抽检的三星酸菜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结果为1.2,标准为≤1.0;抽检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017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县全季麻辣火锅店抽检的自消毒餐具(3号长盘),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50cm2,标准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县城区姜记肠汤馆抽检的皮冻,铬(以Cr计)检验结果为11mg/kg,标准为≤1.0mg/kg;抽检的老坛泡青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结果为1.4,标准为≤1.0,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县百家兴饭店抽检的鹰邦粉丝(马铃薯粉条),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检验结果为0.11g/kg,标准为不得添加,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西关农贸市场侯宪胜蔬菜摊位抽检的油菜,氟虫腈检验结果为0.22mg/kg,标准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西关农贸市场李瑞丽蔬菜摊位抽检的豇豆,克百威检验结果为0.17mg/kg,标准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宗圣大酒店有限公司抽检的鱼酸菜,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检验结果为0.61g/kg,标准为≤0.1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县城区狼诱惑时尚餐厅抽检的小米辣,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结果为1.3,标准为≤1.0,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县令狐冲烤鱼店抽检的精制食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501mg/kg,标准为≤100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嘉祥西关农贸市场高合柱蔬菜摊位抽检的韭菜,多菌灵检验结果为3.54mg/kg,标准为≤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三、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嘉祥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嘉祥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饼干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二) 检验项目
饼干的抽检项目是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甜蜜素,铝,二氧化硫。
二、餐饮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 14934-2016、《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10号公告》等。
(二) 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抽检项目是胭脂红,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 19300-2014、GB 2761-2017、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是酸价,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三氯蔗糖,纽甜,黄曲霉毒素B1,铅。
四、蛋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 2762-2017、SB/T 10369-2012。
(二) 检验项目
蛋制品抽检项目是铅,苯甲酸,山梨酸,商业无菌。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 2762-2012、GB2713-2015、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5年第 1号文。
(二) 检验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项目是铝、铅(以Pb计)、二氧化硫、苯甲酸、山梨酸。
六、豆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 2762-2012。
(二) 检验项目
豆制品抽检项目是铅,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二氧化硫,铝。
七、方便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 2762-2012。
(二) 检验项目
方便食品抽检项目是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脱氢乙酸。
八、蜂产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 2762-2017、GB 14963-2011、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二) 检验项目
蜂产品抽检项目是铅,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氯霉素,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计数。
九、糕点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DBS43/ 002-2017、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是酸价,过氧化值,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铝,丙酸,脱氢乙酸,三氯蔗糖。
十、罐头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罐头抽检项目是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脱氢乙酸,二氧化硫。
十一、酒类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T 20822-2007、产品明示值、GB 2757-2012。
(二) 检验项目
酒类抽检项目是酒精度,总酸,总酯,甲醇,氰化物,糖精钠,甜蜜素等。
十二、粮食加工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 2762-2017、GB 2761-2017、卫生部公告〔2011〕4号。
(二) 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抽检项目是铅,镉,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钛,滑石粉等。
十三、肉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肉制品的检测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脱氢乙酸,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胭脂红。
十四、食品添加剂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1886.245-2016、卫生部2005年第9号公告。
(二) 检验项目
食品添加剂的检测项目包括砷,重金属,溴酸钾。
十五、食糖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GB 13104-2014等。
(二) 检验项目
食糖的检验项目是蔗糖分,还原糖分,二氧化硫,总砷,铅,螨。
十六、食用农产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GB 22556-200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763-2016、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等。
(二) 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包括恩诺沙星,洛美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氯霉素,氟苯尼考,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利巴韦林、氧乐果,灭多威,克百威,倍硫磷,敌百虫,甲拌磷,甲霜灵和精甲霜灵,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三唑醇,杀扑磷,水胺硫磷,多菌灵,氟虫腈,吡唑醚菌酯,氯唑磷,硫线磷,内吸磷、铅,镉,铬,亚硫酸盐,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酸价,过氧化值,二氧化硫,黄曲霉毒素B1,镉,铅,苯醚甲环唑等。
十七、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GB/T 8233-2018、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
十八、蔬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蔬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脱氢乙酸,亚硝酸盐,三氯蔗糖,二氧化硫,总砷,铅,总汞,镉。
十九、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GB 17401-2014。
(二) 检验项目
薯类和膨化食品的检验项目包括水分,酸价,过氧化值,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
二十、水产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水产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苯甲酸,山梨酸。
二十一、水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T 10782-2006、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水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总糖,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脱氢乙酸,胭脂红,苋菜红。
二十二、速冻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GB 19295-2011。
(二) 检验项目
速冻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过氧化值。
二十三、糖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2014、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糖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铅,糖精钠,柠檬黄,日落黄。
二十四、调味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2014、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整治办〔2008〕3号、GB 2763-2016等。
(二) 检验项目
调味品检验项目包括铅,总砷,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IV,罗丹明B,戊唑醇。
二十五、饮料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T 21732-2008、GB 2760-2014、GB 7101-2015、《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 2011年第10号》等。
(二) 检验项目
饮料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三聚氰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