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非重点管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 发布日期:2019-12-26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3708290043153849/2019-07056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 |
成文日期: | 2019-12-2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二、受理机构: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
三、审批机构: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申请材料: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
2.制造(修理)单位合法地位的证明文件;
3.三年以上的生产场所使用权属证明;
4.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
5.出厂检定用最高等级计量标准器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6.生产设备、过程检测设备和出厂检定(最终检验)设备一览表;
7.过程检测设备和出厂检定(最终检验)用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或者《校准证书/报告》;
8.计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对应的记录格式;
9.产品铭牌样式、出厂合格印证样式、必要的封缄说明;
10.产品图纸和工艺文件的目录清单;
1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自评报告;
12.计量保证能力合格证书;
13.申请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
14.计量业务变更申请表及附件;
六、办理流程: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核准事项流程图(含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时间30天)
制 证
制证承办人制作证书(手续)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537-6986186
九、责任追究
具体按照《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执行。
十、法律救济
(一)投诉
1、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2、行政服务中心政务督查办公室负责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二)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嘉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嘉祥县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十一、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9月--次年5月)
2:00--6:00(5月--9月)
十二、办公地址
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
十三、办公电话
0537-698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