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尽快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的提案)
- 发布日期: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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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94100406/2019-09283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19-06-0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李义长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畜牧工作的关心,对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的提案》收悉后,中心领导非常重视,专门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了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全面排查
根据山东省食药局、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及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和济宁市食药局、公安局、畜牧局《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我中心于2015年就开始对我县羊肉屠宰业户进行了摸排登记。截至目前摸排登记92户,在摸排登记的同时,我们发放宣传材料,张贴《通告》,向屠宰业户宣讲政策,对从业者面对面进行质量安全常识普及,教育他们守法经营、依法屠宰,不屠宰未经检疫的羊只,不运输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羊及羊肉制品,不屠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羊只,不屠宰饲喂“瘦肉精”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羊只,不在屠宰环节注水和掺杂掺假,如实记录进出台账,自觉做到屠宰的羊只来源清、肉品去向明,出现问题可追溯,积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与镇(街道)签订了《监管责任书》,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以镇(街道)为单位和每个屠宰业户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下发了进出台账,公示了报检电话。
二、加强检疫,严格执法
加强屠宰和运输环节的检疫工作,做到有报必检,检疫不合格坚决不予准宰和外调,对屠宰环节的逃检漏检行为,给予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积极向上级部门进言、建言
期望国家和省、市尽快出台牛、羊等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细则和标准、规范;同时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进言、献策,把好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级。
四、加强部门联动
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做到信息互通,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探索联勤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牛、羊肉产品全产业链上的各类违法行为。
嘉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