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司法局来我局参观考察
- 发布日期:2019-07-0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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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下午,德州市陵城区司法局一行14人来我县考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考察组由陵城区司法局副局长宋善金带队,我县司法局副局长董洪志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陪同。
陵城区司法局一行先后参观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县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通过听取讲解、查看硬件设施、翻阅档案卷宗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局在社区矫正方面的工作。
参观结束以后,双方在局视频会议室进行座谈交流,社区矫正服务中心主任王艳艳就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进行了汇报。一是基础建设标准化。按照司法部标准,配备信息采集室、报到登记室、入矫宣告室、教育培训室、心理矫正室、值班室等六个功能室。二是队伍建设标准化。根据“片区化、队建制”原则,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和中队。三是监管运行标准化。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配发统一的制式服装,配备制式车辆和防暴设备,保障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彰显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四是信息建设标准化。铺设高速网络光纤,推进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应用,利用远程监管系统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开创以手机定位为主、手腕定位为辅的电子定位监管方式,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
会上,县司法局局长高夫龙同志就我县社区矫正相关经验做了总结发言。一是注重监管实效。坚持闭环监管理念,明确监管权限,印发《关于印发“三项清单”的通知》,明晰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强化了公检法司四部门的职责。二是聚焦创新发展。联合县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排查防范个人极端事件风险防控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增加社区矫正执法透明度,强化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陵城区学习考察组对我县社区矫正的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很多地方值得学习借鉴,尤其是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标准化、硬件设施、执法规范化等方面等。考察组希望双方加强沟通联系、深化交流,不断推进两地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撰稿:潘增奎 审核:董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