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下派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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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829493281129L/2019-00391 | 发布机构: | 组织部下派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9-08-1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各乡村振兴服务队: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帮助乡村振兴服务队、第一书记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增强驻村帮扶工作的实效,近期,我们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等5个方面,梳理了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请各乡村振兴服务队、第一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抓好清单各项工作落实,落实情况将纳入服务队、第一书记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另外,要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修改完善服务队两年工作规划和具体任务清单。各县(市、区)、功能区党(工)委组织部要结合县市区重点工作,做好工作指导,加强工作支持,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附件:《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市下派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附件:
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相关职能部门提供)
一、产业振兴
1.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以发展镇域特色农业经济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装备等生产条件,帮助引导镇、村持续扩大现代高效农业种养规模,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2.提升乡村产业水平。立足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紧密型的融合发展模式,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合作模式,不断健全现代农业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挖掘农业多种功能,指导镇、村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科普教育、文化体验、手工作坊、休闲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旅游、教育、文化、康养产业与农业深度融合,并探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3.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快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立足产业基础,协助镇街招引、培育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农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
4.推动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督促镇、村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5.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一村一策、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因地制宜指导村集体加快盘活集体资源资产,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6.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育。协助上级加强职业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实用人才,积极培育推荐“乡村之星”,培养一批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种养能手、非遗传承人等“土专家”、“田秀才”。
二、人才振兴
1.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广泛联系和吸引海内外济宁籍企业家、创业者、金融投资业者、专家学者等各类人才,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计划,在现代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合作。合作可以采取以下形式:(1)技术入股。合伙人以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等入股与招募村就项目进行合作。(2)创意合作。合伙人携带以本人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研发为主体的策划创意,经协商约定利用招募村资源、场地或资金进行创意项目开发。(3)资金合作。合伙人携资金对招募村现有项目、工程进行投资。(4)创办企业。合伙人带资金、带项目到招募村创办企业。(5)协助招商。合伙人帮助招募村策划、包装招商项目,并利用自身资源或人脉优势,协助招募村进行招商。(6)专业服务。合伙人带专业团队为招募村提供文化、教育、农业、工业、旅游及新产业、新业态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帮助解决乡村规划、产业开发、项目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技术难题。
2.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利用村级活动室、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等培训场地,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企业为骨干,分类型、分层次开展职业农民培育。
3.提升农村技能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开展“送智下乡”活动,培育乡村职业经理人,乡贤名人、乡贤工匠、林果种植能手等。要调查和摸清掌握农民培训需求,广泛动员和挖掘各类资源,充分利用村级活动室、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等培训场地,开展培训下乡,确保培训取得实质性成效。
4.联合团委和妇联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乡村振兴巾帽行动”。挖据选树乡村“好青年”,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乡村“好青年”奋斗故事,开展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妇女培训。要与团委和妇联加强沟通和对接,了解活动开展计划和详情。要深入挖掘并提供身边素材和典型,配合团委和妇联做好有关工作。
三、文化振兴
1.广泛开展面向村民群众的理论宣传普及,通过走访入户、座谈交流、农民夜校等多种形式,用农民听得懂、能领会、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系列主题宣传宣讲,开展形势与政策宣讲宣传,让党的最新理论和各项政策在乡村家喻户晓、落地生根。
2.整合力量、统筹资源,高标准、大力度推进包保服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打造示范品牌,着力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打造成密切联系群众、全心服务群众的新载体,打造成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的新平台。
3.逐步拓展村级文明实践站功能,切实打通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文体健身“五大平台”;策划组织开展导向正确、形式多样、紧接地气、契合百姓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让群众自觉参与、积极参与、乐于参与,在参与活动中提升素养、陶冶情操。
4.加强完善村志愿服务站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对接机关、高校、科研等部门单位,整合社会力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志愿服务活动。
5.做好乡村志愿服务队伍的孵化、增育工作,鼓励和引导当地党员、团员、学校教师、乡土专家、民间艺人、“五老人员”等热心人士组建一支“群众身边永不走的志愿服务队”。
6.经常性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常态化实施乡村清洁工程,进一步巩固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协助推进农村“七改”工作,积极引导村民进行垃圾分类、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
7.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红白理事会成员、家族代表等,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坚决遇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坚决抵制高额彩礼,落实殡葬惠民政策。
8.督促村党支部书记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切实靠上、抓实红白理事会,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成效,确保红白理事会在农村立得住、起作用、叫得响。
9.在有条件的村庄积极探索成立红白理事志愿服务队,为村民群众承办红白事,规范红白事办理流程,制定实施红白宴标准,积极规范引导,倡树文明新风,打造示范样板。
10.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城乡环卫一体化)、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着力提升群众知晓率、满意度。
11.推进完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配合实施“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工程,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化惠民活动。
12.积极推进当地优秀传统文化和农耕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创新,在有条件的村庄建设乡村博物馆、民俗馆,积极打造传统文化展示馆、体验馆、家训馆、展示一条街等。开展优秀家风建设,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传承良好圆风家训。
13.保护传承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扶持有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在有条件的乡村开展文化文创产品研发,促进乡村文化产业、文化旅游蓬勃发展。
14.配合做好乡村善行义举四德榜巩固提升工作,积极举荐各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致富带头人、各行业模范等先进典型。
15.开展乡村文化振兴调查研究,总结上报乡村文化振兴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树立典型、宣传推广。
四、生态振兴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筛选适宜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收集管网,对于靠近城市建成区的村庄,可采取“以城带村”的方式,充分发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作用,通过扩大管网覆盖范围,接纳处理周边村庄产生的污水;对于靠近乡镇驻地的村庄,可采取“以镇带村”的方式,着力增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通过修建污水管线,接纳处理周边村庄产生的污水。对于距离城镇较远但居住比较集中、污水产生规模大于50立方米/日的村庄,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建设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对于距离城镇较远且居住比较分散、污水产生规模较小的村庄,具有闲置沟渠、库塘的,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等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资金保障较为充足的,可采用改厕与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完善已建设施运行管护机制,确保正常运行。
2.农村改厕“回头看”。农村改厕已基本完成,要对已完成的改厕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存在隐患。完善长效机制,通过张贴使用须知、公布服务及监督电话,加大财政投入购置吸类车辆,实行抽取补贴等形式,鼓励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参与改厕后续服务,确保农村改厕“改得好、用得起”。加快农村公厕建设设计、选址、招标等准备,待省标准、方案明确后,全面启动农村公厕改建工作。
3.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以“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为原则,突出水源合理配置,突出工程联网升级,突出水质安全保障,高标准规划城乡供水工程,到2020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五同”目标。
4.抓好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工作流程。住建、扶贫、民政、残联、财政等相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在完善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检索系统,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5.提升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整治水平。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生物堆肥”的要求,做好巩固提升、查缺补漏,对垃圾收运设施、资源化利用场站做好维护维修。在国庆节前全面开展小城镇驻地管理大提升行动、城乡垃圾大整治行动、道路沿线环境大提升行动,抓好环卫设施维护工作,强化日常保洁清运,提高垃圾处理的接收、处理能力,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够得到及时运输、处理,不形成垃圾积存。
6.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总抓手和着力点,按照“名额分配、镇村申报创建方案、县级审核、省市级备案、督导检查、次年验收、挂牌命名、动态管理”原则有序推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优化、农村绿色生态经济加速发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水平逐步提升。
7.“美丽庭院”建设。动员群众参与整治美化家居环境,创建“美丽庭院”。
8.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力推进国家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制项目建设。依托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情况、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加快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目标。
9.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尤其是夏秋秸秆禁烧重点时段,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推动所在村庄秸秆综合利用。
10.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全市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路面状况改善、运输服务提升“四大工程”。以老油(水泥)路改造、县乡公路升级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改造步伐,并根据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优先考虑通公交线路升级改造,逐步消除路网中“断头路”、“瓶颈路”。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条路面宽4米以上公路通达,其中区域中心村、中心社区以及50%以上行政村拥有一条路面宽6米以上公路通达。
五、组织振兴
1.优化提升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1)对照“三好三强”标准,协助乡镇党委调整撤换不合格不胜任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或者机关干部、退役军人、大学生、农民工、回乡创业人员中选拔,新调整人员学历、年龄等较换届前实现优化。(2)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干部“走出去”到先进地区学习,开阔思路,提升境界。
2.培养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1)指导对本村在外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托清底子,发现优秀人才,确定回引对象。对重点人员逐人确定精准培养措施,吸引回乡创业,表现优秀的及时选配到村干部岗位上来。(2)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台账,每个村至少储备2名,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40岁左右的每村至少要有1名。(3)组织后备力量在乡村摄兴中主动认领任务,在参与项目建设、管理村级事务、帮扶困难群众中提高能力、增强本领。
3.抓好党员队伍建设。(1)协助乡镇党委严把发展党员标准、程序、质量关,切实解决村党组织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问题。(2)每年年底,组织党员冬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3)落实好党员划片定岗联户、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促进党员作用发挥。
4.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指导村党组织健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指导村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经常开展谈心谈话。
5.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1)指导村庄建立并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村干部用权和工作流程;(2)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和“三务”公开;(3)健全落实村干部轮流坐班、民事代办、入户走访等制度,规范村干部管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6.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1)协助乡镇党委对存在的问题、成因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研究制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方案,提出针对性强的整顿措施,选好配强村级班子,严格落实村级各项制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一年内整顿转化,派驻期内实现巩固提升、晋位升级。(2)协助乡镇党委开展村情分析会诊和集中整治活动,参加乡镇(街道)“村情分析会诊”会议,特别是做好对派驻村的分析研判,查问题、找差距,抓好整改落实。
7.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第一书记项目资金,70%以上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所驻村为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发展村的,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实现收益,确保资金保值增值。(3)突出“党支部+”,坚持因村制宜,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推动土地流转、发展物业经济等,带动集体增收、村民致富。11月份前,所驻村集体经济收入要突破3万元,80%以上的村要达到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