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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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6030/2019-09230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招投标 |
成文日期: | 2019-09-2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意见
济建建字[2015]17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市政建设局,济宁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14]5号,以下简称《省评标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一般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无符合条件人选的,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应持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参加评标,评标专家应携带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参加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准时到达评标现场,评标开始前应进行签到,并接受监管部门对其身份的核查。
二、合理选用评标方法
我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一般应选用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两种。其中,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或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或者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应选用综合评估法,其他工程可以选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般应选用《省评标办法》中的“综合平均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工程实际选用评标方法,同时对类似工程的标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相关系数的确定、公布、抽取方式等内容做出明确界定。
三、综合评估法的有关规定
1、评审内容
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招标人应在《省评标办法》规定的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的权重范围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评标因素和量化标准。
2、质量、安全奖项范围
国家级和省级奖项范围按照《省评标办法》中的规定执行,市级奖项范围一般是指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立并授权的社会组织所评选的奖项,如济宁市建设工程质量“运河杯”奖、济宁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运河杯”奖、济宁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示范工程、济宁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杯奖、济宁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济宁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济宁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济宁市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济宁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等。市外获得奖项应当相当于同等水平,并在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的。
3、投标人信用评价量化标准
该项评审内容满分3.5分,招标人应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规定及信用评价情况,对投标人信用进行量化评审;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前,各投标人暂不计取信用评价分。
附件:一、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13日 | ||||||||||||||||||||||||||||||||||||||||||||||||||||||||||||||||||||||||||||||||||||||||||||||||
附件一: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
一、初步评审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其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的初步评审,分别按照《省评标办法》的综合评估法细则中相关初步评审内容执行。 二、详细评审 (一)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20分)
备注 1、技术标1~( 11 )项中缺少针对某一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该项得分为0分。技术标1~( 7 )中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技术标得分为0分。 2、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数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的自由裁量权权重每项不应超过50%,评委对某一技术标的评分不足技术标分值总分的60%,或者与其最终得分相差超过30%的,应当对其评分作出书面说明。
(二)资信标评分标准(满分10分)
备注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以表格形式列明招标工程所需配置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及数量最低标准。 2、相关人员的职称证明应当以市级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为准,关键岗位证书应当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3、类似工程是指在规模(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本次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 4、奖项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国家级的可延长至5年。
(三)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70分)
备注: 评标基准价C1、C2、C3按照如下方法确定(招标人可以直接选定如下方法,也可以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计算方法): 1、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C1按照“综合平均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C1=A×K1×Q1+B×K2×Q2 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 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B:招标控制价。 K:下浮系数; K1的取值为: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 、 、 、 、 (95%~98%的范围内,不少于5个)中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为88%~100%) Q:权重比例Q1+Q2=100%; Q1、Q2取值均应≥30%。 Q1的取值为: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 、 、 、 、 (30%~70%的范围内,不少于5个)中随机抽取确定。 2、措施项目报价评标基准价C2按照“平均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C2为各投标报价中相应措施费项目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n≥5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其中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评标基准价C3按照“平均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C3为各投标报价中相应分部分项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当n≥5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其中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
附件二: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
一、初步评审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其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的初步评审,分别按照《省评标办法》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中相关初步评审内容执行。
二、详细评审
(一)技术标评审标准
项 目 | 评审标准 | |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 1.总体概述 | 对工程整体的认识表述完整清晰程度,措施先进、具体程度,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
2.施工现场布置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备、临时道路设置内容齐全、具体、合理、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 |
3.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 | (1)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网络计划(横道图)编排合理、可行,关键路线清晰、准确。 (3)进度保证措施可靠,措施具体可行,农忙保勤措施可信、可行。 | |
4.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 | (1)所报质量等级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先进、可行、具体。 (3)针对本项目的通病治理措施具体、完善。 (4)已完工程保护措施完善。 | |
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 (1)针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防洪、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倒塌等),措施齐全、预案可行。 (2)安全生产体系完整、制度健全。 (3)环境保护措施齐全、具体、合理。 | |
6.项目管理班子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齐全、具体、合理、明确。 | |
7.劳动力、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 (1)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2)机械设备保养维护措施具体、完善 | |
8.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 (1)对关键技术、工艺有表述深入。 (2)对重点、难点分析解决方案完整、安全、经济、可行。 | |
9.特殊情况下的施工 措施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齐全、合理、可行。 | |
10.质量治理要求 | 绿色建筑、住宅工程质量治理要求编制具体、合理、可行。 | |
1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先进、合理、可行。 | |
12.其他 | 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属必要时从《省评标办法》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第(10)-(13)项选择列入,分值标准按照《省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
备注
技术标1~( 7 )中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技术标详细评审采用合格制法进行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的各项评审要点进行评审,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定其技术标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合格票数不足三分之二的技术标视为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其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商务标评审标准
项目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偏离值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的差值(绝对值)为投标报价偏离值。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由小到大依次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相同时,招标人可以按照《省评标办法》中定标办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即按照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选择《省评标办法》中的其他定标办法) |
注:
评标基准价C按照如下“综合平均法”计算确定(招标人可以直接选定计算方法,也可以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
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B:招标控制价。
K:下浮系数;
K1的取值为: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 、 、 、 、 (95%~98%的范围内,不少于5个)中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为88%~100%)
Q:权重比例Q1+Q2=100%;
Q1、Q2取值均应≥30%。
Q1的取值为: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 、 、 、 、 (30%~70%的范围内,不少于5个)中随机抽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