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济宁信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合成树脂瓦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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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0-10737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20-10-2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信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合成树脂瓦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022日-202010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合成树脂瓦加工扩建项目

济宁信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万张街道港澳工业园(北外环北康庄村西50米)

浙江程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万张街道港澳工业园(北外环北康庄村西50米),总投资42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不新增生活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造粒、挤出、复合膜热压及废料热熔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确保外排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标准(DB37/2801.6-2018)表1标准及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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