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祥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嘉住建字[2020]47号)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6030/2020-11209 发布机构: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成文日期: 2020-10-2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嘉住建字[202047

 

关于印发《嘉祥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根据济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污防指办发〔202017号),《济宁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建建字〔202043)结合建筑工地管理工作实际,修订了《嘉祥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014

 

 

 

 

 

嘉祥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根据济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济污防指办发〔202017号),《济宁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建建字〔202043)结合建筑工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嘉祥县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建筑工地应急处理工作。

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绩效分级,差别管控;以人为本,强化减排;加强预警,及时响应;区域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市政建设工程两个工作组,分别由安监站、城建科牵头,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及时处置应急响应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协调相关单位及施工工地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三个级别,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对应预警等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通过

下达书面通知、电话或微信群等方式传达至各建筑工地。安监站、城建科,按照职责分工分别通知各项目落实应急响应工作。各项目必须按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与预警等级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为保障正常民生和社会运行,引导企业自觉提高治理和管理水平,对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差异化管控,对重点保障性建设工程,需要纳入保障类的,由省级相关内容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我省管控要求的情况下,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并报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住建局备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

2.分级响应措施

1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加强施工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施工工地还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嘉祥县限行区以内(南外环路、西S252线以内,东至济宁经开区边界的封闭区域,不包括外环路、S252线、嘉祥与济宁经开区边界线)禁止使用各类国二及以下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

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对全县所有工地进行线上抽查。

2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加强施工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施工工地还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嘉祥县限行区以内(南外环路、西S252线以内,东至济宁经开区边界的封闭区域,不包括外环路、S252线、嘉祥与济宁经开区边界线)禁止使用各类国二及以下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

施工工地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确需应急期间运输的,企业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由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住建局备案。

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室外作业环节。

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对全县所有工地进行线上抽查。

3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加强施工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施工工地还应停止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全县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作业。为保证安全生产、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确需应急期间运输的,企业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由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住建局备案。

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室外作业环节。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视频监控平台对全市所有建筑工地进行线上抽查。

(三)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四)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

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2个工作日内,将当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总结报送市住建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五、有关要求

(一)工作日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每天按要求报送济宁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日报。

(二)预案管理。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等常识的宣传。

(三)分级负责。结合实际修订、培训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内住建领域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各建筑工地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四)应急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具有工作量不确定的特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设备配备、人员组织、措施落实三到位。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各司其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监督管理。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督导检查,督促施工现场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9923日印发的《嘉祥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嘉住建字〔201912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嘉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发布格式

3. 嘉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调整发布格式

4. 嘉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格式

 

 

 

 

 

 

 

 

 

 

附件1: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姜 传 辉  住建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欧阳德成  住建局党组副书记

高 学 军  住建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杨 仁 堂  住建局副局长

王    辉  住建局副局长

金 庆 志  住建局副局长

张 宝 立  住建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岳 红 霞  住建局主任科员

梁 之 彦  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兰    岚  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 张 利 贤  住建局施工科科长

张 诒 东  住建局劳保站站长

刘 恩 奉  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丁 保 清  住建局安监站站长

张 玉 海  住建局监控平台主任

王 玉 彪  住建局清欠办主任

马    强  住建局墙改办主任

朱 常 文  住建局燃热办主任

任    路  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韩 广 君  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 永 亮  住建局开发办主任

附件2:

关于启动全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XX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扬尘包保小组:

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嘉祥县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知,我县自20XXXXXXXXXX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XXXXXX分启动XX应急响应。请你们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

2……

……

 

在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建筑工地落实好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台账记录,直至预警解除。

电子邮箱:jxajz01@163.com   值班电话:0537-6836812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3:

关于调整全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响应等级的紧急通知

 

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扬尘包保小组:

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嘉祥县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知,我县自XXXXXX时起将预警等级由XX色预警调整为XX色预警,实施XX级应急响应。请你们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

2……

……

 

在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建筑工地落实好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台账记录,直至预警解除。

电子邮箱:jxajz01@163.com   值班电话:0537-6836812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4:

关于终止全县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扬尘包保小组:

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嘉祥县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知,我县自20XXXXXXXXXX分起终止应急响应。请你们做好善后工作。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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