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山东庆葆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医食品及化妆品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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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0-12503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成文日期: 2020-12-2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庆葆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医食品及化妆品生产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228日-2020122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特医食品及化妆品生产研发项目

山东庆葆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万张街道高铁产业园嘉祥大道东创新路北

山东天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万张街道高铁产业园嘉祥大道东创新路北,总投资58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7881平方米。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化妆品及制糖设备清洗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生产车间封闭;投料、搅拌、破碎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P1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废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乳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P2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表1标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微负压收集至生物过滤法除臭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P3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排放标准。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收集的除尘器粉尘、不合格原料、废包装、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外售;废滤芯厂家回收;污泥外运沤肥,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废灯管、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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