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综合执法局职责边界清单
- 发布日期: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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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494102110P/2020-11694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主动公开目录 |
成文日期: | 2020-05-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1 | 关于批后管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噪声污染监管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 |
3 | 堆放物料管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 | 餐饮油烟治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
5 | 违法建设查处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6 | 建筑渣土管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7 | 大气污染防治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 |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委宣传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 |
9 | 市政管理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 | 园林绿化养护监管职责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 |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供电公司、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
12 |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 设置审核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3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核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4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5 | 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国网嘉祥供电公司、县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城市规划区内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撒滴漏行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单位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负责城区对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预警等级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城市规划区内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工作,查处抛洒滴漏污染城市路面的渣土运输车辆,禁止露天烧烤。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授权,按照区域职责划分,承担市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责。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授权,按照区域职责划分,行使园林绿化养护监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处罚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摆摊设点、开设夜市,加大对校园门前和周边流动摊点的整治。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利用市政公用设施发布的广告)经营权的有偿出让;参与城市规划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及占用城市道路、公用场地许可的现场勘验;负责对损害城市容貌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根据行政审批部门需要,参与县域内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城市规划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及占用城市道路、公用场地许可等的现场勘验。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损害城市容貌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按管理权限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要求进行设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擅自变更建设工程使用性质等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相关建设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及时将与该事项相关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告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县级审批规划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携犬出户不即时清理犬粪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