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5号)

  • 发布日期:2020-06-30 09:12
  • 浏览次数:
  • 录入人: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近期,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饮料等23类食品120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39批(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粮食加工品8批(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饼干2批,餐饮食品4批,,蛋制品3批,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豆制品1批,方便食品6批,蜂产品1批,糕点5批,罐头1批,酒类5批,冷冻饮品3批,肉制品4批,乳制品2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蔬菜制品7批,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水产制品1批,水果制品8批,糖果制品8批,调味品5批,饮料1批。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嘉祥县和美饺子馆抽检的馒头,脱氢乙酸检验结果为0.0454g/kg,标准为不得使用;甜蜜素检验结果为0.0963g/kg,标准为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嘉祥无为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抽检的夹饼(小饼),脱氢乙酸检验结果为0.113g/kg,标准为不得使用;山梨酸检验结果为0.0852g/kg,标准为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嘉祥无为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抽检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检验结果为0.171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4-氯苯氧乙酸检验结果为0.0132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嘉祥县丽景轩家常菜馆抽检的芹菜,氧乐果检验结果为0.053mg/kg,标准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嘉祥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嘉祥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4号)。

(二) 检验项目

1.小麦粉的抽检项目是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苯并a芘。

2.发酵面制品的抽检项目是脱氢乙酸,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甜蜜素。

3.生湿面制品的抽检项目是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铅(以Pb计)。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大豆油》(GB/T 1535-2017)、《食用调和油》(SB/T 10292-19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1.大豆油抽检项目是苯并a芘,酸值(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2.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项目是苯并a芘,酸价(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三、调味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0-2015)《绿色食品 味精》(NY/T 105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整顿办函〔2011〕1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二) 检验项目

1.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抽检项目是铅(以Pb计),苏丹红Ⅰ号,苏丹红Ⅱ号,苏丹红Ⅲ号,苏丹红Ⅳ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以As计)。

2.味精抽检项目是谷氨酸钠,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

四、肉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整顿办函〔2011〕1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 第10号)。

(二) 检验项目

肉制品抽检项目是镉(以Cd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酸性橙Ⅱ,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

五、乳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2011年第10号)。

(二) 检验项目

1.灭菌乳抽检项目是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酸度。

2.调制乳抽检项目是脂肪,蛋白质,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铅(以Pb计),铬(以Cr计),商业无菌。

六、饮料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饮用纯净水抽检项目是耗氧量(高锰酸钾消耗量),亚硝酸盐,余氯,溴酸盐,大肠菌群,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NTU,铜绿假单胞菌。

七、方便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 检验项目

方便食品抽检项目是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八、饼干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 检验项目

饼干的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糖精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九、罐头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罐头的检测项目包括无机砷(以As计),甲基汞(以Hg计),糖精钠,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十、蔬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酱腌菜的检验项目是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阿斯巴甜,苯甲酸,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

十一、冷冻饮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冷冻饮品 雪糕》(GB/T 31119-2014)、《冷冻饮品 冰棍》(SB/T 10016-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 检验项目

冷冻饮品检验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蛋白质,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十二、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 检验项目

薯类和膨化食品的检验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山梨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十三、糖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糖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乙基麦芽酚,二氧化硫残留量,苋菜红,柠檬黄。

十四、酒类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固液法白酒》(GB/T 20822-20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 检验项目

白酒的检验项目包括甲醇,氰化物,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酒精度。

十五、水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水果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展青霉素,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十六、蛋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蛋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山梨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十七、水产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水产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山梨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镉(以Cd计)。

十八、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十九、糕点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 检验项目

糕点的检验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纳他霉素,三氯蔗糖,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二十、豆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

(二) 检验项目

豆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十一、蜂产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

(二) 检验项目

蜂产品的检验项目包括果糖和葡萄糖,铅(以Pb计),甲硝唑,氯霉素,洛美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山梨酸。

二十二、餐饮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 第10号)。

(二) 检验项目

1.发酵面制品(自制)的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酱卤肉制品、肉灌肠、其他熟肉(自制)的检验项目包括苯胭脂红,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二十三、食用农产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0〕50号)、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农业部公告 第560号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二) 检验项目

1、畜肉检验项目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土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磺胺类(总量),3-甲基喹噁啉-2-羧酸(喹乙醇代谢物),氟苯尼考。

2、禽肉检验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氯霉素,土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五氯酚酸钠,金刚烷胺,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强力霉素)。

3、豆类蔬菜(豇豆)检验项目包括克百威,氧乐果,甲拌磷,倍硫磷,氟虫腈,灭蝇胺,杀扑磷,水胺硫磷,阿维菌素,甲胺磷。

4、豆芽检验项目包括铅,镉,亚硫酸盐,4-氯苯氧乙酸,6-苄基腺嘌呤。

5、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姜)检验项目包括噻虫嗪,涕灭威,辛硫磷,倍硫磷,对硫磷,氟虫腈,甲拌磷,氧乐果,克百威。

6、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马铃薯)检验项目包括甲胺磷,氧乐果,水胺硫磷,克百威,甲基毒死蜱,甲拌磷,氟虫腈,对硫磷,倍硫磷,阿维菌素。

7、瓜类蔬菜(黄瓜)检验项目包括氧乐果,毒死蜱,腐霉利,氟虫腈,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杀扑磷,吡虫啉。

8、鳞茎类蔬菜(韭菜)检验项目包括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乙酰甲胺磷,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涕灭威,倍硫磷,对硫磷,水胺硫磷,多菌灵。

9、茄果类蔬菜(番茄)检验项目包括氧乐果,氟虫腈,杀扑磷,水胺硫磷,阿维菌素,克百威,溴氰菊酯,硫线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毒死蜱,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10、茄果类蔬菜(辣椒)检验项目包括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三唑醇,杀扑磷,水胺硫磷,氟虫腈,氧乐果,多菌灵,倍硫磷,敌百虫,硫线磷,克百威。

11、水生类蔬菜(莲藕)检验项目包括甲基对硫磷,氟虫腈,甲拌磷,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氧乐果,克百威。

12、叶菜类蔬菜(普通白菜)检验项目包括毒死蜱,氟虫腈,啶虫脒,阿维菌素,甲拌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水胺硫磷,倍硫磷,敌百虫,硫线磷,内吸磷,氧乐果,甲胺磷。

13、叶菜类蔬菜(芹菜)检验项目包括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甲拌磷,氟虫腈,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甲胺磷,阿维菌素,倍硫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14、鲜食用菌检验项目包括铅,镉,总汞,总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二氧化硫残留量。

15、仁果类水果(梨)检验项目包括氧乐果,辛硫磷,对硫磷,灭线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氟虫腈,多菌灵,毒死蜱,吡虫啉,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克百威。

16、仁果类水果(苹果)检验项目包括辛硫磷,烯唑醇,戊唑醇,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氟虫腈,毒死蜱,丙溴磷,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阿维菌素,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对硫磷,敌敌畏。

17、鲜蛋检验项目包括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多西环素(强力霉素)。

附件2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嘉祥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5嘉祥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