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嘉祥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2020] 44

 

关于公布嘉祥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317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现将我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服务等级标准

嘉祥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照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第一部分:住宅物业》(DB37/T1997.1-2011)执行。执行中遇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嘉祥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见附件12)。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服务星级、服务质量,在对应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及备案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09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99日。《关于公布嘉祥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价字[2014]2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嘉祥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2.嘉祥县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前期停车服务费、前期临时停车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嘉祥县发展和改革局     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嘉祥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9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嘉祥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

政府指导价标准

   分类及

     标准

服务

等级

收费标准(元/平方米·月)

浮动幅度

无电梯

有电梯

一星级

0.20

0.50

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二星级

0.35

0.80

三星级

0.45

1.00

四星级

0.60

1.30

五星级

0.75

1.60

 

 

 

 

 

 

附件2

嘉祥县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前期

停车服务费、前期临时停车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标准

项目

收费标准             

  (元/·车位)

浮动幅度

备注

车位

租赁费

地上

80

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指《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条之规定。

地下

180

前期

停车服务费

25

指《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条之规定。

前期

临时停车费

停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不收费;超过2小时的,第一个小时内收费2元,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累计最高收费8元。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应急处置、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机动车,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维修、安装和物品配送等服务临时停放的机动车不收取机动车临时停车费。

指《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