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1-2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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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关于持续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工作部署及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规范暨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我局将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
清理对象范围: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年报制度实施以来,一直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通过登记场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两年的企业;其他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可以直接证明企业成立后6个月未经营或者已经自行停业6个月的;其他有确凿证据可认定为未实际开展经营的企业。
请存在以上情形的企业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及时补报年度报告并到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到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