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岗促就业优惠政策畅通行服务手册

索引号: 11370829562531110T/2021-06099 发布机构: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失业人员
成文日期: 2021-10-2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目  录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1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申领社保补贴………………1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

补贴…………………………………………………………1

3.企业招收青年见习人员申领见习补贴…………………2

4.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

5.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3

6.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4

7.小微企业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4

8.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5

9.企业代领培训补贴………………………………………5

10.免费发布招聘信息 ……………………………………6

“春风送岗”企业用工需求信息………………………………7


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申领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承担部分)。

补助标准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为高校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1年。

联系电话:0537-6868952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政策内容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并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补助标准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0537-6868952

3.企业招收青年见习人员申领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

经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的青年见习基地,吸纳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的,可按规定享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基地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人员,见习基地应根据参加见习时间给予基本生活费,并相应申领见习补贴。

联系电话:0537-6865213

4.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补助标准

贷款额度及次数: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贴息年限及比例:小微企业贷款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2年。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发放的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给予贴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联系电话:0537-6868952

5.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内容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补助标准

贷款额度及次数: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最高不超过60万元,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贴息年限及比例:个人及合伙创业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3年。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发放的贷款,个人及合伙创业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联系电话:0537-6868952

6.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

培训机构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可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补助标准

按照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办法》(济人社字〔2020〕71号)的通知要求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联系电话:0537-6868953

7.小微企业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内容

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每吸纳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补助标准

每个岗位3000元。

联系电话:0537-6868953

8.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

2013年10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1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助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0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联系电话:0537-6868953

9.企业代领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

对企业新录用的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参加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或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企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由企业向所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补助标准

按照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专账资金管理办法》(济人社字〔2020〕71号)的通知要求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联系电话:0537-6868953

10.免费发布招聘信息

政策内容

有招聘意愿的各类用人单位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网上服务大厅”栏目点击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注册会员信息,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登录系统,按照提示发布岗位信息。用人单位也可通过电子邮箱jxrc0537@163.com发送招聘信息至嘉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我处代为发布。

联系电话:0537-686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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