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山司法所组织法治辅导员开展中小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主题班会活动
- 发布日期:2021-10-0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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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未保法,护航花季行。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近期,嘉祥县司法局仲山司法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主题实践活动,联合镇教办组织仲山镇中心小学、北李楼小学、镇第二中学、赵山岭小学等学校法治辅导员利用各班班会时间,开展中小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主题班会活动。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是法治辅导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普法主题班会上,各学校法治辅导员从贴近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实际的角度出发,引用一些发生在身边真实的典型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语言讲解了《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里的一个个知识点,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成长成才。并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校园欺凌,青少年打赏网红等热点问题进行释法讲解,普及维权途径。同学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有的学校法治辅导员还通过播放相关视频,寓教于乐,寓学于趣,让孩子们学习到自我保护知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与法同行,成长共护。仲山司法所所长李华说:“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加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关爱的意识,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组织普法志愿者、律师、村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走进各学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关注,形成共建、共筑、共爱的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意识。” 北李楼小学学生李翔宇说: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后,我觉得未成年人受到了好多好多的保护,比如:孩子日记不能观看,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长”,父母不得用“棍棒教育”,父母不得让孩子辍学,老师不得随便补课,老师不得再骂“笨死了”,食品等不得对小孩有害,娱乐场所不得放行小孩,孩子也有人格尊严等法律规定。
此次普法主题班会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彩页500余份,解答学生法律咨询13人,不仅帮助同学们增强了法治观念,也对同学们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还树立了同学们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 (撰稿:李华;审核:董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