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山东红太阳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酱香、馥合香、小曲清香型白酒6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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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1-04830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1-12-1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红太阳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酱香、馥合香、小曲清香型白酒6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酱香、馥合香、小曲清香型白酒6000吨项目 | 山东红太阳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临港经济园区食品产业园B区山东红太阳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山东蓝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临港经济园区食品产业园B区山东红太阳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泡粮废水、稻壳清蒸及蒸馏工序产生的锅底废水、锅炉排污水、发酵过程中产生的黄水、纯水制备浓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泡粮废水、锅底废水、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车间地面及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后排入山东公用集团嘉祥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及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标准;发酵黄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拌和窖泥和养护窖池,不外排。 原料筛分及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天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88号)要求;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生化池加盖密闭,恶臭气体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脱硫+脱水处理后通过15m高的火炬燃烧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强化车间通风;扔糟日产日清,遇极特殊情况无法当日清运的扔糟应暂存于封闭式扔糟间内(必要时喷洒生物除臭剂),做好内部防渗及封闭措施,清运过程中采用封闭式运输车;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时清运,加大厂区绿化面积。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扔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筛分杂质、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