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济宁市金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油库罐区调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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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1-02810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成文日期: 2021-08-1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市金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油库罐区调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817日-202181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油库罐区调整改造项目

济宁市金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金屯镇土山桥村西60米、机场路西侧

山东蓝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金屯镇土山桥村西60米、机场路西侧,总投资1244万元,环保投资55.67万元。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项目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汽油发油栈台设置1套冷凝式油气回收装置回收油气,经1根5m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废气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标准限值要求。安装设备基础加固、安装减振设施,合理布局,厂区进行绿化对运输车辆设施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油罐清洗过程中产生油罐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GB18597-2001)及修订单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加强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完善三级防控体系,配套建设1200m3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济宁市金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油库罐区调整改造项目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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