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济宁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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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2-00067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成文日期: 2022-01-1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2日-202211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拆解项目

济宁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济宁  市  嘉祥  县 纸坊 嘉金线东、洙水河南(嘉合智慧汽车城院内)

济宁远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济宁  市  嘉祥  县 纸坊 嘉金线东、洙水河南(嘉合智慧汽车城院内),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池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公用集团嘉祥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切割粉尘、破碎粉尘、打包压块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同一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废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预处理汽柴油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1套两级活性炭串联吸附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分类收集,转化器及消声器外售物资回收站,综合利用;汽车拆解不可用材料、除尘器收尘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引爆后的安全气囊外售给尼龙织布回收企业;废镍氢电池、废锂离子电池和废锂聚合物电池交由电池回收企业处置;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中的电路板、废镍镉电池、废铅酸电池、液化气罐、废尾气净化催化剂、电容器、制冷剂、废吸油毡、沾油废手套、抹布、废密封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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