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嘉祥县进一步推进人才社区(公寓)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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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36030/2022-03776 发布机构: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2-11-1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深入贯彻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嘉祥县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社区(公寓)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多样化、个性化安居需求,现就2022年嘉祥县进一步推进人才社区(公寓)试点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本暂行办法所称人才社区(公寓),指的是通过开发商申请、住建局审批,选取部分产城融合、宜居便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具有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基础条件的小区(公寓)作为人才社区(公寓),提供给全县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对本县内符合申请条件且购买人才社区(公寓)内新建商品房(取得房屋销售备案手续)的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以人才房票的形式给予购房补贴。

一、申请条件

以下人员适用本暂行办法享受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

1.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拥有博士及以上学历或入选国家省市级人才工程的人才。

2.党政人才。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工作人员。

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县内企业全职引进的,在经营管理岗位上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与嘉祥县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或工商注册登记。

4.专业技术人才。县内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工作人员,与嘉祥县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

5.高技能人才。县内获得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术型人才,与嘉祥县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

6.农村实用人才。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带头人。

7.社会工作人才。在县内社区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

8.退役军人。取得下士(一期士官)及以上军衔的退役军人。

二、补贴标准

以上各类人才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同时享受济宁市相关政策的,按照就高原则享受一种补贴标准,差额部分由县财政另行补贴。

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实行总名额控制,总名额不超过1000名。

三、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嘉祥县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资格审定申请表》,并附本暂行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各类人才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家庭户口簿等资料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后,将符合资格条件的分批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各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3.审定。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受理审核申请人所提供材料,审核无误后,在嘉祥县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资格审定申请表》盖章确认。

4.公示。县住建局将拟补贴对象名单通过县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住建局发放人才房票,凭人才房票可在本县城区内人才社区(公寓)项目购房并抵同等房款。

四、补贴规定

1.人才房票实名制,每人仅限申领一张,仅限本人使用,自发放之日3个月内有效。经审定符合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资格的,应在审定后3个月内完成所购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备案。如因个人或家庭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不再享受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

2.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各类人才,只能享受一次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政策。已享受棚改等征迁安置政策,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政策。已分配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在退出后享受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政策。

3.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实行先申请,后购房原则。在申请审定具备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资格前先行购房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4.申请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由一方申请,不重复享受。

5.所购房屋享受补贴的,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确需交易的,须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方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6.所购房屋享受补贴的,如因连续逾期等原因被执行拍卖程序的,须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方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7.20221111日至20221211日到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领取嘉祥县人才社区(公寓)购房补贴资格审定申请表》进行申报。

联系人:徐坤  联系电话:0537-6816600

附:参与人才社区建设的项目:

辰雨源著人才社区项目

湖畔观澜人才社区项目

特花屿城人才社区项目

麟鑫苑人才社区项目

山水龙城A25#人才公寓项目

紫金府9#人才公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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