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1-27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734U/2022-05066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教师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2-11-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各镇(街)教办、县直学校(含民办),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进一步推进教育行风、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大转变、大提升,动员广大教师以奋发有为的姿态、克难攻坚的锐气,投身教育事业、奉献育人岗位,全力保障全县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高位发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建设方面
(一)强化党建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好中小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教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教师党员。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的建设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教师党员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配齐建强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学校党务工作队伍。各镇(街)教办、学校党组织纪检委员,接受本级党组织和局机关纪委双重领导,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教育行风、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建设。
包保领导:张海英
责任科室:人事科 机关纪委
(二)强化宣传教育,稳固意识形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每月开展1次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坚定职业信仰,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养。积极倡树先进典型,开设专题专栏,对名师、名校长等先模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展示教师良好形象,为教师队伍建设创设良好舆论氛围,传递教育正能量。围绕教育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点,每月开展1次拉网式排查,每季度开展1次风险分析研判,持续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教育活动,规范教师网络行为,定期对教育系统新媒体账号进行排查,做好日常监管,发布信息严格落实多级审核,确保教育领域网络空间风清气朗。
包保领导:张东阳
责任科室:宣传信息科 人事科 办公室
(三)强化作风建设,严守纪律红线。扎实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对违规参与或组织聚会聚餐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落实双减等教育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违规举办辅导班或参与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的,以及肆意逾越纪律红线的,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及司法机关处理。
包保领导:杜 娟
责任科室:机关纪委
二、教师日常管理方面
(四)强化师德师风,提升综合素养。引导教师坚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重温教师誓词和退休教师荣休仪式制度。持续开展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师德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师德底线清单管理,每季度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组织开展1次师德失范行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在职教师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收受财物、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警示教育广大教职工严守职业底线,规范从教行为。强化师德师风考评,加大教师考评环节中职业操守权重,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敬业奉献,引导教师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包保领导:李金凤
责任科室:教师教育科 机关纪委 人事科
(五)强化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教职工的考勤,要每天有记录、每周一通报,并把出勤情况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事假病假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审批程序,教职工请假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原批准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按无故旷工处理,对不执行请销假制度,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聘用单位将给予其解聘。对病假人员,严格审批程序,按照《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11号)相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标准。凡本校在职教职工存在被拘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情形的,按照程序第一时间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相关科室,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减工资审批。
包保领导:张海英
责任科室:人事科 办公室 机关纪委
(六)强化实时监管,掌握岗位动态。坚持编制、岗位、责任相统一,对本单位在编人员岗位情况做好动态管控,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病假期满能正常上班但逾期尚未返岗或以病假为名长期离岗在外经商兼职、占用单位编制雇用他人代岗、申请调动但尚未办妥调动手续而擅自离岗、到外校外地交流支教或借出实际未到对方单位工作、未经批准借用到系统外工作”等现象发生。对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的,各单位要责令相关人员限期返岗,须辞退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确需借用教职工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由借用部门(单位)向县组织或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对符合延退条件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延退期间落实工作量、出勤率公示制度,杜绝变相减少工作量、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违规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再自行聘用代课教师、违规使用编外教师,确保现有代课教师“只减不增”,尤其是按师生比超额使用的代课教师要一律予以转岗或者辞退。
包保领导:张海英
责任科室:人事科
(七)强化任课管理,确保依法执教。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课时量标准。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依据《济宁市中小学教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济教字〔2018〕77号),在职业道德、业务工作表现、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满意度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学、管理和服务各岗位工作,重点向一线岗位倾斜。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政治进步、专业发展、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等的主要依据。
包保领导:张海英
责任科室:人事科 教育科研科
三、教育干部选任方面
(八)强化干部选任,优化干部结构。根据岗位职能和工作需要,坚持一人多职、一人多岗,合理配备干部,严禁超职配备。镇(街)教办,原则上配备镇(街)教办人员5-7人,分别为主任1人、副主任2人(较大镇街可酌增1人)、督导员岗位1人、财务岗位1-2人。中小学校,原则上学校规模在12个班以下的配备校长1人,13-23个班的配备校长1人、副校长1人,24-36个班的配备校长1人、副校长2人,36个班以上的配备校长1人、副校长3人。幼儿园,原则上办园规模在6个班以下的配备园长1人,6-9个班的配备正、副园长各1人,10个班以上的配备园长1人、副园长2人,镇(街)中心幼儿园可在上述配备标准基础上增配副园长1人。各镇(街)教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人员,原则上均要兼职一线教学工作。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配备标准、组织程序、资格条件及年龄要求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及时选拔补缺到位。各镇(街)教办工作人员超额部分较大的,须分流安置至相关学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包保领导:张海英
责任科室:人事科 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九)强化干部培养,充实后备力量。通过内部推选和公开选拔两种方式,定期选拔后备人才,建立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范围,一般为现担任学校中层干部(校长助理)职务任职满3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担任学校中层职务满1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等称号的名优教师或骨干教师。中小学校长、副校长或中层岗位出现空缺,原则上要从相应的后备人才库中选任。建立后备人才定期谈话、听取汇报和学年度考核制度,健全后备人才业绩档案,加强对后备人才队伍的培训,制定“一人一案”培养方案,采取跟岗实习、影子校长、校长助理、集中研修等方式,全面提高后备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包保领导:张海英
责任科室:人事科 教师教育科 教育科研科
四、专业素质提升方面
(十)强化教育科研,推进教学改革。各镇(街)教办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根据学科需求选好配强小学(幼教)教研人员,并实施3+2制(即3天在单位、2天进课堂),经常深入课堂,定期上好示范课、观摩课;各镇(街)初中、县直中小学校教务处(教研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实教研科研、业务指导、教学组织等工作。县、镇(街)、学校各级教研机构,要充分发挥教研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扎实推进教学改革、全力打造高效课堂。教研室设置及教研人员配置,原则上中学教研室设在中学,教研员由中学教师兼任;小学教研室设在中心小学,教研员由小学教师兼任。
包保领导:冯勋波
责任科室:教育科研科 电教仪器科 教师教育科
(十一)强化优师培育,扩增骨干力量。建立优秀教师人才库,近年来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在职优秀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均需纳入,优秀教师除需履行好本职工作外,还应积极参与全县教育教学研究、教师项目培训等活动,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辅导、专题讲座、课题研究及成果应用推广等任务,每学期应开展送教下乡活动1次,大力支援指导农村或薄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各中小学校均要设立名师、骨干教师工作室1处,发挥其教学研究平台、教师成长阶梯、教改辐射中心的职能作用,实现教育教学“自主研究、共同发展、成果转化”的目标。每名名师、骨干教师要带领3-5名青年教师,常态化开展研讨活动,推动实施“青蓝工程”。
包保领导:冯勋波
责任科室:教育科研科 教师教育科 人事科
(十二)强化教师培训,夯实业务基础。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内每名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72学分的继续教育。中小学教师应按要求参加省级“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远程研修并完成学习任务。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任教师和参与交流的教职工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组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包保领导:李金凤
责任科室:教师教育科
五、教师职称评聘方面
(十三)强化制度保障,规范职称评聘。严格遵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科学制定推荐方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原则,落实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验审工作程序,做到“谁把关谁签名谁负责”。强化立德树人评价导向、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正高级教师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严格按照“在县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参评高级的须在参评前对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作出公开承诺,包括在评聘通过后承担的工作量、育人职责等要达到规定要求。援派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鲁组发〔2012〕59号文件规定组织申报推荐。严格执行局机关和推荐单位“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群众和教职员工监督。
包保领导:张海英
责任科室:人事科 机关纪委
(十四)强化聘用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各单位制定的竞聘方案,须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请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教师岗位竞聘应明确任职年限、能力水平、课时量、教学实绩等要求,突出课时量和教学实绩刚性要求,课时量达不到省定最低标准和教学实绩长期较差的,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得参与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档次。
包保领导:张海英
责任科室:人事科 教育科研科
(十五)强化合同执行,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要求,学校与教师签订人事聘用合同,期满后重新组织竞聘上岗。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评价系数的合同目标责任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兑现奖惩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
包保领导:张海英
责任科室:人事科 教育科研科、民意监测科
六、交流轮岗制度方面
(十六)强化教干交流,激发队伍活力。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干部交流轮岗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拟交流轮岗的范围一般为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届(每届任期一般为3-5年)的校长、副校长或其他校级领导,镇(街)教办主任、副主任、财务人员参照执行。对于德才兼备、敢于担当、克难攻坚,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育干部,应当交流到重要工作岗位;因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教育干部的交流轮岗,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嘉祥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备案办法>的通知》(嘉组〔2021〕25号)要求,认真履行事前沟通、事后备案程序。
包保领导:张海英
责任科室:人事科
(十七)强化教师交流,优化师资配置。按照教师交流轮岗相关文件设定的比例标准,每年安排做好城乡、镇域、校际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教育集团内各成员学校要结合本集团实际,组织教师定期交流轮岗、走教、联片教研活动等。新入职教师,应在3年内至少安排一次城乡教师轮岗支教活动。支教交流期间承担的一线教学工作量达不到支教交流学校平均教学工作量的,不作为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经历对待。评聘高级教师职称原则上要有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教师交流或调配,严格按照《嘉祥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嘉组〔2021〕4号)文件规定的管理权限、调配原则、组织程序执行,否则,从严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包保领导:张海英
责任科室:人事科 教育科研科 机关纪委
七、组织保障机制方面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教师队伍的素质状况,及时调整具体的落实措施。
(十九)强化督查考核,提升干事效率。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要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实施方案、强化跟进指导,确保按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及需要协调配合的各项工作。要着力加大对教育干部和教师职业道德、业务工作表现、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育干部和教师政治进步、专业发展、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等的主要依据。
(二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各镇(街)教办、各学校幼儿园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上下贯通、多方协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形成优秀人才竞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附件:1. 中小学教师师德底线清单
2. 全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师德底线清单
1. 在职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不当言论,或通过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传播不当言论;
2. 在职教师向学生传播非优秀传统文化思想,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3. 在职教师在校外开展有偿辅导、受他人、社会培训机构邀约参与有偿辅导、利用网络授课开展有偿辅导,或以个人名义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获取报酬等其他有偿家教行为;
4. 在职教师为他人、社会培训机构推荐、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并从中谋取利益;
5. 在职教师接受在校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或让学生或家长支付、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承担的费用;
6. 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教辅等,并从中获取报酬;
7. 在职教师向学生或家长推销网课、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保险等商业服务,并从中获取报酬;
8. 在职教师违反教学纪律,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无故旷工或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扰乱教育教学秩序,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9. 在职教师敷衍教学,不备课上课堂,在上课过程中接打手机、影响教学,酒后进入课堂;
10. 在职教师不批改作业,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布置惩罚性作业、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座位;
11. 在职教师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
12. 在职教师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教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
13. 在职教师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4. 在职教师体罚学生或以讽刺、侮辱、歧视等形式变相体罚学生,虐待、猥亵、伤害学生;
15. 在职教师无故剥夺学生在校(班)平等学习机会和参加集体活动权利,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16. 其他违纪违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附件2
全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为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毛存响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海英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永倩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勋波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陶言福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
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东阳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刘雪山 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科级干部
杜 娟 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局机关纪委副书记
武传崇 县教育和体育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金凤 县教育和体育局四级主任科员
乔连友 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育科研科科长(兼)
胡朝民 县教育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后勤服务科科长(兼)
高建伟 县招生考试和学生服务中心主任,发展规划科科长(兼)
成 员:陶书全 办公室主任
张 华 人事科科长
杨振华 督导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汤 旺 计划财务与审计科科长
张来玲 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黄建光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张翠娟 教师教育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牟启国 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科科长
汤峰华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朱振芹 机关纪委正股干部(负责信访稳定工作)
狄 丽 机关纪委副股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刘守慧 电教仪器科科长
侯宪银 财务核算科科长
楚黎静 宣传信息科科长
胡长平 招生考试科科长
赵 芬 学生资助科科长(兼)
胡松英 教育统计科科长
张忠先 民意监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张海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总调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