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28号)

索引号: 113708290043153849/2022-06250 发布机构: 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抽检
成文日期: 2022-12-1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近期,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品添加剂、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乳制品、肉制品等17类食品83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19批,酒类9批,蔬菜制品2批,豆制品2批,饮料7批,方便食品4批,食用农产品6批,餐饮食品5批(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粮食加工品10批,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食品添加剂2批,糖果制品2批,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食糖1批,乳制品2批,肉制品2批。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嘉祥县李昌恒熟食快餐店抽检的自制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检验结果为53.4μg/kg,标准为≤20μg/kg,检测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嘉祥县万张街道中学抽检的自消毒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50mg/100cm²,标准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三、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嘉祥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二) 检验项目

1.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的抽检项目是黄曲霉毒素B₁。

2.复用餐饮具的抽检项目是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3.小麦粉制品(自制)的抽检项目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二) 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抽检项目是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铅(以Pb计)、霉菌、黄曲霉毒素B₁。

三、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二) 检验项目

1.淀粉制品抽检项目是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淀粉抽检项目是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铅(以Pb计)、霉菌和酵母。

四、豆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

(二) 检验项目

1.发酵性豆制品抽检项目是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黄曲霉毒素B₁。

2.其他豆制品抽检项目是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五、方便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 GB 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Q/SYT 0001S-2021《方便汤粉》,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 检验项目

1.方便面抽检项目是大肠菌群(面饼和调料混合检测)、菌落总数(面饼和调料混合检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面饼)、酸价(以脂肪计)(KOH)(面饼)。

2.其他方便食品抽检项目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₁。

六、酒类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Q/SNH0020S-2019《女儿红黄酒》,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T 4927-2008《啤酒》。

(二) 检验项目

1.黄酒抽检项目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酒精度(20℃)。

2.白酒抽检项目是三氯蔗糖、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酒精度、铅(以Pb计)。

3.啤酒抽检项目是原麦汁浓度、甲醛、酒精度。

4.配制酒抽检项目是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酒精度(20℃)。

七、粮食加工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卫生部公告[2011]第4号 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Q/JSH 0011S-2020《挂面》,Q/BXSP 0003S-2020《挂面》,Q/SL 0001S-2019《挂面》。

(二) 检验项目

1.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是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

2.小麦粉抽检项目是偶氮甲酰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苯并(a)芘、赭曲霉毒素A、过氧化苯甲酰、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

3.大米抽检项目是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

4.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

5.挂面抽检项目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铅(以Pb计)。

八、肉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T 23586-2009《酱卤肉制品》。

(二) 检验项目

1、酱卤肉制品的抽检项目是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酸性橙Ⅱ、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九、乳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 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

(二) 检验项目

液体乳的检测项目包括三聚氰胺、脂肪、蔗糖(加测)、蛋白质、酸度、非脂乳固体、商业无菌。

十、食品添加剂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二) 检验项目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检验项目是砷(以As计)、铅(Pb)。

十一、食糖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 检验项目

食糖检验项目包括铅二氧化硫残留量。

十二、食用农产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 检验项目

1.豆类蔬菜的检验项目包括三唑磷、乙酰甲胺磷、倍硫磷、克百威、啶虫脒、噻虫嗪、噻虫胺、氟虫腈、氧乐果、水胺硫磷、灭蝇胺、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阿维菌素。

2.茄果类蔬菜的检验项目包括丙溴磷、倍硫磷、克百威、吡虫啉、啶虫脒、噻虫嗪、噻虫胺、敌敌畏、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水胺硫磷、甲拌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联苯菊酯、铅(以Pb计)、镉(以Cd计)。

3.叶菜类蔬菜的检验项目包括乐果、乙酰甲胺磷、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氧乐果、水胺硫磷、甲拌磷、甲胺磷、镉(以Cd计)、阿维菌素。

4.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的检验项目包括克百威、吡虫啉、噻虫嗪、噻虫胺、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铅(以Pb计)、镉(以Cd计)。

十三、蔬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

(二) 检验项目

酱腌菜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阿斯巴甜。

十四、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 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二) 检验项目

膨化食品的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水分、沙门氏菌、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金黄色葡萄球菌、黄曲霉毒素B₁。

十五、糖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73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92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

(二) 检验项目

1、糖果的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日落黄、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

2、果冻的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

十六、调味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B/T 10296-2009《甜面酱》,GB 271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

(二) 检验项目

1、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可待因、吗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罂粟碱、罗丹明B、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那可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固体复合调味料检验项目包括呈味核苷酸二钠、大肠菌群、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谷氨酸钠。

3、酱油检验项目包括全氮(以氮计)、大肠菌群、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铵盐(以氮计)(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4、酿造酱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黄曲霉毒素B₁。

5、食醋检验项目包括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酸(以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6、食品生产加工用盐检验项目包括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总汞(以Hg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

7、食用盐检验项目包括亚铁氰化钾(以亚铁氰根计)、总汞(以Hg计)、氯化钠(以干基计)、氯离子(加测)、水分(加测)、硫酸根(加测)、碘(以I计)、钙离子(加测)、钡(以Ba计)、铅(以Pb计)、镁离子(加测)、镉(以Cd计)。

8、调味料酒检验项目包括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9、味精检验项目包括谷氨酸钠、铅(以Pb计)。

十七、饮料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T/CBIA 007-2021《熟水饮用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21733-2008《茶饮料》,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T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二) 检验项目

1、包装饮用水的检验项目包括三氯甲烷、亚硝酸盐(以NO₂⁻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耗氧量(以O2计)、铜绿假单胞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2、茶饮料的检验项目包括咖啡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茶多酚、菌落总数。

3、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检验项目包括大肠菌群、安赛蜜、展青霉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柠檬黄、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铅(以Pb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4、其他饮料的检验项目包括亮蓝、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日落黄、柠檬黄、沙门氏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苋菜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5、碳酸饮料(汽水)的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碳气容量(20℃)、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酵母、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附件2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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