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信息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12-0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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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入人: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12月05日,唐超向我局投诉其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注册嘉祥鑫锦木业有限公司监事、嘉祥聚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并申请予以撤销公司登记。我局已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45日。
公司1
公司名称:嘉祥鑫锦木业有限公司;
登记时间:2018年3月26日;
被冒名登记事项:监事;
登记机关: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金屯镇赵屯村村西800米
公司2
公司名称:嘉祥聚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变更登记时间:2018年01月22日;
被冒名登记事项:法定代表人、股东;
登记机关: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金屯镇赵屯村村西600米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的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 包 晶 联系电话:0537-698612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兖兰中街137号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