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特种碳石墨新材料制造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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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2-00357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成文日期: 2022-02-2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特种碳石墨新材料制造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224日-202222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万吨特种碳石墨新材料制造与加工项目

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化工产业园山东益大新材料园区基地内

济宁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化工产业园山东益大新材料园区基地内,总投资64500万元,环保投资1000万元。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除盐水制备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嘉祥阳光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制粉配料车间制粉、打散、破碎设备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P14)排放,机加工车间机加工设备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P15)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沥青包覆废气、沥青熔化罐废气、沥青浸渍装置废气收集后经沥青烟捕集器处理后送现有项目焚烧炉处理,由42米排气筒(P2)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厂界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布袋、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废液压废矿物油桶等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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