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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2-03-2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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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人:嘉祥县司法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司法局

2021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提升法治基础设施、壮大法治队伍力量、激发法治工作效能等重点任务,精准施策、持续发力,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有效法律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教学内容和干部在线学习内容,县委常委会会议多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2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研讨1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2次,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5次。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先后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依法治县办公室会议,制定了《中共嘉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了8个方面、36项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严格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印发《嘉祥县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意见》《嘉祥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全面推进法治嘉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会议,成立了示范创建工作专班,制定了《2021年度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将100项指标逐项明确到43家责任单位,并建立日常调度通报机制,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精细化开展。

二、守正创新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呈现新亮点

(一)加强合法性审核机制能力建设。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制定县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行政合同、协议等其他公文达50余件。增设20个合法性审核联系单位,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公众等各方面意见,合法性审查率、报备率及规范率100%。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1次全面清理和3次专项清理,继续有效11件,完成修订3件。召开合法性审核业务培训会及应知应会考试,有效提升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合法性审核能力。公布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文本进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二)创新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创新推行“局队合一·室所联动·网格化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出台《嘉祥县关于构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的意见》,在全国率先构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全覆盖。2021年6月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发文在全市推广嘉祥经验。2021年4月、8月,司法部官网发文对嘉祥县创新县乡全覆盖的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四化”建设予以肯定和推介。

(三)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品牌。370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建立13个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10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打造县“嘉和”公共法律中心。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682次,调解成功案件1262件,成功率达98.13%。在全市率先建立健全规范的“访调、诉调、警调”三个对接机制,全力构建大调解格局。“1个诉前调解中心+13个巡回调解室”的协调配合模式被最高法官网报道;“‘党政主导,专兼结合’的人民调解模式”社会治理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专题报道。

(四)加强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编印《民法典》读本,建成民法典主题公园。对7个执法部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卧龙山街道黄岗村、大张楼镇彭后村被评为第八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月13日,司法部公示2021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名单,梁宝寺镇高庄村、嘉祥街道吉祥社区2个村(社区)上榜。县司法局荣获“山东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年累计推出市级以上普法新闻稿件1483件,其中,国家级196件、省级622件,市级665件,列全市第1名。

(五)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1年,全县行政案件共审结(含上期结转)5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审结案件34件,纠错案件5件,纠错率为14.7%。充分发挥嘉祥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印发《关于公布县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公示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共计336项,其中承接省市级318项,县级新增18项。加强对全县各执法部门实施《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民办实事。

(七)创新“述法+督察”模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会议述法,对48个县直部门单位述法情况进行评议并量化赋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对全县13个镇街和26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法治督察,督察结果作为法治建设考核参考依据,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开展。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步打算

2021年,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推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力量较为薄弱,镇街法治机构建设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民法律素养还不够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不够浓厚。下步,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统领,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三述法+两督察”工作模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面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不断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人员力量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切实抓好基层干部法治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能力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