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污水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污泥处置专项治理方案
- 发布日期:2022-03-03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6030/2022-00588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治理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 2022-03-0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进会议上县委重要安排部署,加快补齐我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厂运行和污泥规范处置工作,确保城市环境整治效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南四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核心,依托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污泥处置规范化运行,规范入网企业的工业废水排放行为,健全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工业污水得到有效收集,生活污水收集率持续增长,企业排污日趋规范,外排废水稳定达标,切实改善我县的水环境质量,全力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为京津冀发展及雄安新区建设贡献嘉祥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比例,确保进水BOD浓度达到100毫克/升以上;进一步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做到处理工艺完善、配套设施齐全、设备工作良好、内部管理规范、台帐资料清楚、出水稳定达标、污泥安全处置。
二、工作要求
(一)整改内容
1、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水质达标情况,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情况,“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系统”如实填报情况,污泥规范化处置情况。
2、污泥规范化处理及外运情况。按照“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贮存、运输、处置方式、处理处置去向、污泥台账管理、污泥处置企业运营资质及处置现场无害化处理情况。
3、城区管网雨污分流建设情况。加快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进度,全面排查检测雨污水管网功能性和结构性状况,查清错接、混接和渗漏等问题。根据管网排查检测结果,有计划分片区组织实施管网改造与修复,对我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雨污合流及混接的排水设施,分年度、分批次实施改造,提高雨污分流比例,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功能。
4、整治工业企业排水。推进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建设,加快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组织人员对工业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企业的全面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要限期退出,可继续接入的,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出水在线监测数据应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时共享。严厉打击偷排乱排行为,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的相关企业严格执法。开展工业园区(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重点消除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接等问题。结合所在排水分区实际,鼓励有条件的相邻企业,打破企业间的地理边界,统筹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实施管网统建共管。整治达标后的企业或小型工业园区,绘制雨污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总排口接管位置,并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整改要求
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梳理分类,举一反三做好各项问题整改工作。
1、加强对上游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会同环保部门,加强对上游排污企业的监管,建立工作联席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安全,实现污染物减排效果。要依照《水污染防治法》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制度,共同对上游排污企业进行排查,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水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前禁止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
2、强化对污水处理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的行业监管,建立以污染物削减情况为主的考核体系,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定期对其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对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情况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情况进行核查,对污泥规范化处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三)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进水水质进行核实,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网系统雨污分流、工业废水纳管、污泥规范化处置及外运等情况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2、整改阶段。1.针对提高 BOD入厂浓度,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推动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与修复。持续推动管网排查,修复漏损污水管道,减少地下水渗入量。2023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雨污合流及混接的排水设施和嘉北新区雨污水管网改造。2.加强污水排水许可和管理,加强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工业企业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改善建筑工地施工降水去路,强化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小散乱”规范管理及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从源头规范污水接入管理。3.强化污水厂运营管理,建立污水厂运行“一厂一策”方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范污泥无害化处置及外运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污泥外运双监控双过磅制度,严控污泥流向、用途、用量,规范污泥规范化处置及外运台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检查整改进度进行日调度、周总结,强势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责任。明确整治任务,强化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责任人、验收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成效。
(三)严格督查。对专项整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实行跟踪监督,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弄虚作假、谎报瞒报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广泛宣传。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公众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