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6月份随机抽查信息

索引号: 11370829494411415G/2022-02508 发布机构: 嘉祥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成文日期: 2022-06-1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检查
对象
检查
时间
存在问题问题数处置意见
1山东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 6 日1、企业2022年3月18日(编号PRDH-20220318)、2022年5月30日(编号PRDH-20220530)一级动火证危害辨识未按20类伤害类别填写;2、企业环氧氯丙烷打料泵电机接地线(颜色非黄绿线)不规范、穿线管接地线串联;3、企业环氧氯丙烷罐区安全警示牌排列顺序错误;4、企业硫化氢仓库内电动葫芦安全扣损坏;5、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环氧氯丙烷罐区最大存在量计算错误(未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进行计算);6、企业环氧氯丙烷罐区东侧消防通道堵塞;7、企业环氧氯丙烷罐区北侧踏步不齐全(缺少通往环氧氯丙烷罐区处踏步),踏步临边未设置扶手;8、企业环氧氯丙烷液位计上部阀门法兰处未设置等电位跨接;9、企业环氧氯丙烷液位计接线盒缺少螺栓;10、企业硫化氢仓库事故回收系统循环泵泄露,未及时处理;11、企业硫化氢仓库北侧电气线路未穿金属管保护;12、企业控制室烯丙醇双法兰液位计显示液位与实际不符;13、企业未提供环氧氯丙烷、烯丙醇罐组工艺卡片;14、企业操作规程未包含环氧氯丙烷、烯丙醇罐组储罐工艺参数;15、企业控制室硫化氢仓库摄像头的设置个数和位置未实现全面覆盖。 15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
2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 7 日化工园区基地:1、企业液化烃罐区东侧蒸汽管道压力变送器故障;2、企业轻污油气相流量检测仪缺少1条螺栓,焦化柴油防溢流防静电控制器缺少1条螺栓;3、企业富气压缩机一级分离器导淋阀跨接线螺栓未紧固;4、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轻质油罐区单元储存最大量计算错误;5、企业装车管道紧急切断阀急停按钮外壳未做接地;6、企业富气去V-102顶入口线下方排污阀未设置双阀或盲板;7、企业富气压缩机风机电机外壳未接地;8、企业富气压缩机K-201B二级压缩进气管道未标注介质名称、流向;9、企业2022年5月31日预处理一减压炉进料量仪表联锁摘除未进行风险分析;10、企业工艺卡片工艺参数未包含SIS联锁值。梁宝寺基地:11、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中丁安锋姓名填写错误;12、企业重油装卸臂处液位指示灯不亮;13、企业沥青装车区北侧防爆接线盒部分螺栓未紧固;14、企业液化烃罐区液化气罐V-25磁板液位计卡色;15、企业异丁烷压缩机出口管线安全阀铅封线脱落;16、企业石脑油装车台下方管线沟未采取防止可燃气体集聚的措施;17、企业石脑油装车台处使用铁质工具;18、企业液化烃罐区东侧防火堤裂纹,未及时处理;19、企业液化烃罐组异丁烷储罐注水管道电磁阀后侧闸阀关闭;20、企业未提供控制室应急处置卡;21、企业液化烃罐组西侧摄像头监控画面未在控制室显示;22、企业抗暴控制室未设置隔离前室作为缓冲区;23、企业核实东侧红旗煤矿常住人口,并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23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
3山东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 10 日1、2022年5月30日《合成B(烷基化岗)车间运行记录》中有操作工丁某签字记录,丁某未取得烷基化工艺特种作业操作证(2022.5.30已在济宁市技师学院培训处报名);2、甲类库硫化氢钢瓶间外未设置区域报警器;3、2022年6月4日至9日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处置记录中记录填写混乱,报警原因分析与实际不符;4、企业《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中缺少腐蚀检测的主管部门,未明确检测周期和检测方式;5、一车间(东)水洗塔搅拌配电箱临电插座防无防爆等级标识;6、未对涉及放热反应的巯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合成工艺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7、企业未对反应风险评估报告内的建议措施落实不到位,如: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合成工艺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出的“对于蒸馏工序,对主要参数进行集中监控及自动调节。严格控制温度、压力、液位、进料量、回流量等操作参数,并将温度与加热、冷却形成联锁”建议措施,未落实整改;8、未落实硫化氢仓库HZAOP分析提出的建议措施“轴流风机排风应进入到应急吸收塔进行水喷淋吸收”;9、企业未按照HAZOP分析节点,对903装置和AGE装置进行全流程的HAZOP分析;10、AGE生产装置环氧氯丙烷、丙烯醇计量罐的呼吸阀现场已取消,与HAZOP分析中所列已有措施“环氧氯丙烷计量设有呼吸阀”不一致;11、企业各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中均未明确工艺报警值和联锁值;12、产品903(丙类)灌装为设置氮气保护措施,灌装过程无灌装口延伸到容器底部的措施;13、企业主要负责人孔某为行政管理专业,不满足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要求(已报学历提升计划);14、企业未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仪表报警一览表,DCS、SIS系统中设置的报警、联锁值无设计依据。如:一车间AGE反应釜(R105A-C)温度报警值(40℃)、联锁值(54℃)无相关依据;15、现场存在多处与图纸不符的地方(如:1.DCS系统中AGE精馏塔顶出口设有调节阀,现场与设计图纸均中无此调节阀;AGE精馏釜蒸汽管道现场有切断阀,对应P&ID中无此切断阀; 2.HV-1504环氧氯丙烷卸车管线新增紧急切断阀、AGE反应釜循环水管道新加增压泵对应P&ID中未体现;3.硫化氢汽化器缓冲罐设计有安全阀,现场实际未设置);16、公司多处技改未履行变更手续(1.《环氧氯丙烷储罐、硫化氢仓库HAZOP分析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实施过程未履行变更程序;2.AGE精馏原设计为一反应釜对应一蒸馏釜,检查时企业临时变更为反应后先初步蒸馏再精馏,未履行变更程序;3.AGE反应釜烯丙醇进料管线,现场有紧急切断阀及调节阀组,图纸上未体现,未履行变更程序;4.AGE蒸馏塔AB塔顶管线调节阀与流量计现场安装与图纸设计位置不符,未履行变更程序;5.903装置中,硫化氢是利用硫化氢钢瓶进行汽化,而图纸上是通过管道气化器进行气化。现场与图纸不符,未履行变更程序;6.903蒸馏釜,图纸上加热介质为导热油,低进高出;现场为蒸汽加热,高进低出,未履行变更程序;7.903反应釜现场釜顶有安全阀,图纸上未体现,未履行变更程序;8、储罐环氧氯丙烷、丙烯醇储罐及AGE反应环氧氯丙烷、丙烯醇计量罐的放空调节取消,改为由单呼吸排放至装置尾气吸收,增加泄爆人孔,未履行变更程序);17、AGE反应釜爆破片出口管道为PVC材质;18、二车间巯基硅烷反应系统自动化程度低(如R1101ABCD冷却水未落实HAZOP提出的设置流量计的建议措施,针对反应超温仅有DCS远程关闭硫化氢进料,无联锁切断和提高冷却水流量等自动化措施);19、903蒸馏釜现场氮气管线在图纸中未体现,氮气管线上无止回阀;20、AGE环氧氯丙烷计量罐进料设计为液位自动调节进料,实际为液位高高切断进料,与设计不一致;未设置环氧氯丙烷计量罐压力指示报警,未设置反应釜电机故障显示,未设置水洗釜液位显示报警;21、部分建构筑物与总平面布置竣工图不一致(如:变配电间西侧设计为机修车间实际为五金仓库;盐库(丁类)擅自隔出部分为机修车间及动火区;总图中丁类车间现场实际为塑料空桶仓库);22、年产2000吨3-羟基丙磺酸项目的车间设备平面布置竣工图和现场均有异丙醇蒸馏装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2020年12月)中未体现异丙醇物料;23、企业未提供冷冻空压机的工艺设计资料;24、甲类车间二有多组甲醇接收罐(V1102A、V1102B、V1102C、V1102D、V1107A、V1107B、V1108、V1109、V1110、)设置装桶出料软管,与甲类车间二P&ID竣工图不一致且未提供设计变更联系单;25、甲类车间一的部分设备设施(V1078异丙醇中间罐、AGE精馏釜E、AGE精馏釜F、环氧氯丙烷储罐B、烯丙醇B等)实际未建设,与甲类车间一设备平面布置竣工图不一致;26、甲类车间一的一层东南角尾气缓冲罐V1061A旁增设V1061B、尾气接收罐、喷淋塔等尾气处理设备,二层南侧中部设置板框压滤机,与甲类车间一设备平面布置竣工图不一致;27、“配电室、五金库、机修车间”中配电室和相邻区域采用压型彩钢板分隔,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 50016-2014)第6.2.7条的要求;28、现场询问负责消防设施检查的员工,对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日常检查方法不清楚。甲类车间一的部分室内消火栓(二层西侧封闭楼梯间门斗、二层东侧封闭楼梯间门斗)手阀均开启,处于失效状态;29、液氮储罐区域的槽车卸液车位占用6m宽消防车道(占用后消防车道实际净宽不足4m);30、动火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一车间三楼冷冻盐水管道加装流量计动火作业(作业证编号:PRDH-20220515),分析数据无单位,安全教育人未签字,动火完工时间超过票证截止时间);31、甲类库照明开关箱设置在仓库内;32、烯丙醇卸车泵入口切断阀与管道法兰等级不一致;33、硫化氢供气间、硫化氢仓库等涉硫化氢场所未配备硫化氢捕消设备;34、未按在岗人数100%的要求未岗位人员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35、甲类车间一西侧封闭楼梯间的三层门斗内设置员工休息的椅子,室内消火栓管口内有多个烟头(企业现场完成整改)。34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
4嘉祥县华新水泥制品厂2022年6月14日、未对安全设备(配电室绝缘杆)进行定期检测;2、未提供2022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教育培训计划;3、未提供2022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未提供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提取台账;5、未提供应急演练相关记录;6、安全生产责任制个别岗位职责不明确;7、制管车间部分配电箱箱门损坏,缺少警示标识;8、制杆车间喂料机链轮防护罩破损;9、部分行车吊钩未设置防脱装置;10、配电室未设置挡鼠板,窗口未设置防鸟网,配电柜前未设置绝缘脚垫,缺少警示标识;11、应急预案与公司实际不符。11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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