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防溺水安全通告
- 发布日期: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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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0461Y/2022-02535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大张楼镇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2-07-1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广大人民群众:
进入暑期,防溺水形势陡然严峻,近期各地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时有发生。目前我镇正值汛期,气温升高,强对流天气增多,大雨暴雨易发,夏季防溺水工作尤为重要,为了全面有效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广大群众和学生人身安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杜绝溺水事件再在你我身边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水域管理,禁止在水库、河道等涉水区域进行游泳戏水等活动。在此温馨提醒 河道、水库、堰塘等水域水深危险,请勿下水游泳、嬉戏,珍爱生命,从我做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周边群众、学生不要私自在河道、水库、堰塘等非游泳水域下水游泳。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海边等场所,这些场所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切勿以为自己会游泳,在水中就很安全!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到水库库区、河道、堰塘等危险水域进行游玩 下水游泳 水面垂钓等不安全活动。三、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私自下河库游泳,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事故。四、请广大学生朋友及周边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 未成年人更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不擅自下到河库游泳、戏水,遇到不测要立即求助,科学施救,防止引发更大溺水事件。五、防汛期间,各水库、河道、堰塘管理单位将加强对水库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和巡查力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本区域的安全防范和管理责任人,在库区周边和重点河段醒目处竖立安全警示牌;水库、河道管理工作人员将加大水库、河道巡查力度和频次,积极主动做好对游泳人员的劝离工作,禁止闲散人员进入河库。六、对违反水库管理规定,擅自下水游泳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河道、水库管理,破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或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望大家互相转告!不要在河道、水库、堰塘等危险区域下水游泳嬉戏,安全第一 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大张楼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