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专项整治行动

  • 发布日期:2022-09-20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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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营造健康良好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同时规范优化营商环境,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专项整治行动,引导食品经营单位从自身做起,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自8月份以来,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587家次,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志牌587份。

一是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专项整治行动,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食品科室、各监管所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整治小组,强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做实做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二是完善督导环节,增强执法力度。县市场监管局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专项行动为抓手,紧密结合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以超市、便利店、大中型饭店、小餐饮店、KTV、酒吧等业态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学校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对各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现场问询和突击检查,对经营者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志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未按规定销售酒或未张贴标识的,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警告。

三是履行主体责任,聚力社会共治。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加强了对经营者的普法宣传,对从业人员宣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酒类产品。对违法在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销售酒、向未成年人销售酒,以及不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标志的,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查处,有关情况将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此次专项整治,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力未成年人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列入常态化监管内容,并持续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开展监督检查和部门间协作联动,织密侵害未成年权益的监管网络,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文:丁琦  审核:王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