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山东连泓色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4万吨环保型超分散颜料及配套6000吨超分散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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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2-03070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2-09-0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连泓色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4万吨环保型超分散颜料及配套6000吨超分散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4.4万吨环保型超分散颜料及配套6000吨超分散助剂项目 | 山东连泓色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嘉祥化工产业园明德路西侧 | 山东君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嘉祥化工产业园明德路西侧,总投资306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项目软水制备浓盐水、循环系统排污水、实验室废水、喷淋塔废水、真空系统冷凝废水、地面及车间冲洗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廊(一企一管)排入嘉祥阳光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精制、塑胶车间:精制颜料投料、包装、塑胶超分散颜料投料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1#)排放;塑胶超分散颜料密炼机出料工序、挤压成型工序氯化氢、氯乙烯、VOCs废气经1级水喷淋+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2#)排放。超分散、涂料车间:水性超分散颜料搅拌分散投料工序、涂料超分散颜料投料、粉碎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3#)排放;涂料超分散颜料密炼机出料、挤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级水喷淋+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4#)排放。塑胶车间:塑胶超分散颜料投料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5#)排放;塑胶超分散颜料密炼机出料工序、挤压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级水喷淋+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6#)排放。助剂生产车间:各助剂生产线进料、合成反应及抽真空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7#)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8#)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1级水喷淋+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9#)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3161-2018)、《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严防“跑、冒、滴、漏”等现象;反应釜应采用管道供料、底部给料或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应采用导管贴壁给料,反应釜呼吸管道设置冷凝回流装置;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标准要求。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沾染危险原料的废包装袋及废包装桶、蒸馏残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余废包装袋及废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