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街发【2023】2号卧龙山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646D/2023-06724 发布机构: 嘉祥县卧龙山街道办事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1-1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卧龙山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贯彻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2〕38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全链条”分类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在街道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到2025年底,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三)分类标准。探索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鼓励按照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等进一步细化可回收物;鼓励探索厨余垃圾“餐前”和“餐后”细分、就地堆肥等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源头减量

1、强化产品包装物源头减量。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指导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相关国家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指导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按规定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推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包装物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责任单位:环卫办、市场监管所)

2、推动一次性塑料用品源头减量。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到2025年底全县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

3、积极开展“光盘行动”。广泛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宣传教育。指导餐饮企业张贴“珍惜粮食、光盘行动”等宣传提示,推行小份菜、拼盘菜等,引导消费者适度点餐、餐后打包,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党政办、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

4、倡导推行绿色办公。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带头实施绿色办公,结合单位办公需要,推广无纸化办公或优先采购再生产品,扩大环保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再生产品采购规模,限制采购使用一次性消费品,推动能源资源节约。(责任单位:党政办)

5、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加大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净菜在标准化菜市场、商场、超市等场所上市。推动已建和新建农贸市场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套建设。(责任单位:环卫办、农委、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

(二)健全分类设施体系

1、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其相关职责。建立与收集范围内人口数量、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收集设施,并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积极推广“撤桶建房(亭)+定时投放+桶前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推动各类场所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能力,做到“专桶专投”。(责任单位:环卫办)

2、完善分类转运设施。做好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转运、分区管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实施方案。(责任单位:环卫办)

3、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依托已建设完成的嘉祥光大能源有限公司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摸清街道区域内宾馆、餐饮行业数量,签订协议,实现餐厨垃圾有效处置。2024年底,基本建成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责任单位:环卫办、执法中队)

4、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设施、场所共享共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设备;支持、引导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和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房(亭),引导农贸市场、商超等商业体配套建设融生活垃圾分类与废旧物资回收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配套设施;引导、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回收车队,采取预约上门回收的方式将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予以回收。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支持居民小区设置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临时存放场所。(责任单位:建委、环卫办、市场监管所、执法中队、)

5、鼓励生活垃圾协同处置。积极探索建设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农林垃圾等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基地,发挥协同处置效应,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鼓励统筹建设跨区域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建委、农委、环卫办、执法中队)

(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带动

1、加强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强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和单位工作评价范畴,组织党员干部主动联系社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指导,将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纳入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重要内容。公共场所因地制宜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鼓励根据场所特色设置标识明晰的创意分类投放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环卫办)

2、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分批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示范单位、示范校园、示范村居活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由试点化、局部化向全域覆盖、全面落实转变。强化对村庄、单位、企业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的检查考核。到2025年底,全街道50%村庄基本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责任单位:环卫办)

(四)营造社会氛围

1、深入宣传贯彻条例。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联动机制,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力量,引导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印发加强《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学习宣传动员工作方案,明确本行业具体贯彻措施和工作要求,扩大培训覆盖面。(责任单位:宣传办、建委、环卫办、执法中队、各村居)

2、强化学校教育。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融入学生的校园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建设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责任单位:教办、各中小学)

3、营造全社会参与良好氛围。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类文明创建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社会动员优势,支持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约,扩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志愿者队伍、社会监督员队伍。各村(居)发动党员、退休人员、热心市民等组建志愿者督导队伍,督导小区、单位、沿街商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深入发动巡访团、“拍客团”等群众队伍,广泛吸纳热心市民,充实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宣传办、工会、团委、妇联、建委、环卫办、执法中队、各村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完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机制,成立卧龙山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办公室,统筹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居)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各村(居)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党政办、环卫办)

(二)融入社区治理。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以服务区为单元,逐步形成服务区、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村)民等共同参与的推进合力。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综合执法、第三方等巡查队伍,加大对居住区、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巡查、督查力度,建立情况通报及反馈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建委、环卫办、执法中队、各村居)

(三)完善配套制度。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制定和实施相关工作细则和配套措施,如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制定全市分类设施配置标准、操作指南、监督管理标准;制定旅馆行业、餐饮行业、快递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措施等。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文件,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2025年底前形成符合本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建委、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环卫办)

(四)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财政所负责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投入,统筹安排预算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争取上级基建投资补助和专项资金的支持,统筹利用相关资金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力度。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负担。鼓励制定财政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低值回收物利用等。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活垃圾宣传培训、入户宣传、桶边督导和分类质量评估。(责任单位:财政所、执法中队、建委、环卫办)

(五)推进收费制度改革。探索对非居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计价、按量计费;建立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和跨区域处理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执法中队、环卫办)

(六)强化行业监督检查。加大对源头减量、前端投放的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环节的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各级生活垃圾分类牵头部门加强对各部门指导、监督、检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调度力度,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责任单位:各主管部门)

(七)注重成效评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用好通报、排名、约谈等措施。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各主管部门)


卧龙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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