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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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771010370B/2023-10783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二、涉及事项
1.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残疾人就业帮扶;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6.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及重度残疾人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7.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8.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
9.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1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11.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12.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发放。
三、实施机构
嘉祥县残疾人联合会、嘉祥县民政局、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祥县医保局
四、服务对象
1.具有嘉祥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符合残疾标准拟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
2.非嘉祥县户籍且持有居住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非嘉祥县户籍且持有居住证的符合残疾标准拟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残疾儿童或者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的疑似残疾儿童。
五、设定依据
1.《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鲁残联发〔2020〕22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2号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15〕27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鲁政发〔2018〕20号)
4.《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残联发〔2022〕12号)
5.《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残联发〔2020〕20号)
6.《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残联发〔2024〕22号)
六、办理形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市区或者乡镇(街道)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提出申请。
2.线上申请。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http://www.shandong.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模块”;“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一件事办理”专区“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模块”。
七、受理条件
1.残疾人证办理:具有嘉祥县户籍或持有济嘉祥县区划内居住证,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的申请人均可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嘉祥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持证残疾人,国家规定有关情形除外。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嘉祥县户籍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国家规定有关情形除外。
4.残疾人就业帮扶:根据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其中,失业登记类型:①无就业经历人员②灵活就业终止③个体经营终止④就业转失业人员。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具有嘉祥县户籍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持证残疾人。
6.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及重度残疾人家庭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具有嘉祥县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持证残疾人。
7.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持有残疾人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残疾儿童或者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的疑似残疾儿童,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地户籍、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纳税一年以上;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连续三年以上。
8.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具有嘉祥县户籍且未满十八周岁,经评估适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
9.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具有嘉祥县户籍且未满十八周岁的肢体残疾儿童,具有专业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10.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具有嘉祥县户籍的困难重度、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且所住房屋具备改造条件的家庭。
11.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具有嘉祥县户籍,经评估适合适配辅助器具的持证残疾人。
12.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具有嘉祥县户籍,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
八、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 | 来源渠道 | 材料份数 |
1 | 身份证(监护人)(基础材料)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数据共享 | 1 |
2 | 居民户口簿(基础材料)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3 | 居住证(监护人)(异地申请残疾人证办理、两项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4 | 一卡通社会保障卡(两项补贴)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疑似残疾儿童可提供专业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残疾诊断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数据共享 | 1 |
6 | 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残疾人证办理、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3 |
7 | 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在校学习证明(《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发放)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8 | 纳税一年以上或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证明(异地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九、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人登录济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或“个人全生命周期”—救助栏目—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登录手机端爱山东APP,点击办事,“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个人频道),选择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线下:申请人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办理。
十、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嘉祥县政务服务中心(嘉祥县呈祥大道3号)主楼一楼C102窗口;联系电话:0537-6532262
嘉祥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6822385
纸坊镇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6601201
仲山镇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6625890
孟姑集镇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6508057
黄垓镇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6563511
大张楼镇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6562722
万张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6558820
金屯镇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3219189
满硐镇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6595323
卧龙山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6404908
老僧堂镇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3211890
梁宝寺镇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6625318
马村镇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联系电话:0537-6529315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办结时限
收到办理申请后8个工作日。
十三、承诺办结时限
线上线下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事项进行业务流转,联办部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各自审核标准、受理条件完成审核。
联办效能情况 | 单件办 | 集成办 |
办理时间 | 24天 | 8天 |
跑动次数 | 9次 | 1次 |
环节数量 | 12个 | 4个 |
申请材料 | 23个 | 8个 |
十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的,不收取费用。
十五、结果名称
残疾人证,其他事项无结果材料。
十六、快递物流
县级残联及时将制发的残疾人证邮寄或由乡镇(街道)、村(社区)送达申请人。
十七、咨询电话
0537-6532262
十八、监督投诉电话
0537-12345、0537-655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