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面包(烘焙)店“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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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771010370B/2023-10801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一、事项名称
我要开面包(烘焙)店“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该主题集成服务包括以下服务事项: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申请;
2.食品经营许可;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设在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首层的不需办理)。
二、服务对象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办理条件
在嘉祥辖区内依法取得相应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且符合所在区域内产业政策、生产经营场所规定的,均可申请。
四、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 | 来源 | 份数 |
1 | 我要开面包(烘焙)店一件事申请书 | 原件 | 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2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安装有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3 | 卫生检测报告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4 | 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1份(人员超过三人需准备人员花名册)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5 |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 原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6 |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1.窗口出件,嘉祥为民服务中心发证窗口。
2.在线查询,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jizwfw.sd.gov.cn) 进入个人中心,查询办事进度。
3.邮寄送达。
八、咨询途径
1.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主楼3楼A201窗口,0537-6558863
九、办理渠道
1.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主楼3楼A201窗口,0537-6558863
十、窗口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一、监督电话
0537—655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