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登记“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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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771010370B/2023-10784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公司注销登记“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公司注销登记“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三、办理条件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 | 来源渠道 | 份数 |
1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2 | 公司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3 | 清算报告(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4 |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5 |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6 | 注销公告(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 原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7 |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8 | 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非必要)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9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10 |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情形,另外只需还提供1、9项材料)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窗口出件。嘉祥为民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或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八、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开办专区 咨询电话:0537-6558863
九、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嘉祥为民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或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十、窗口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十一、监督电话
0537-6558808
十二、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