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登记“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829771010370B/2023-10784 发布机构: 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
成文日期: 2023-10-0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公司注销登记“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场景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公司注销登记“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三、办理条件

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2

公司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3

清算报告(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4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5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6

注销公告(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份

7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8

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非必要)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9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10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情形,另外只需还提供1、9项材料)

原件

纸质/电子

申请人自备

1份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窗口出件。嘉祥为民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或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八、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企业开办专区 咨询电话:0537-6558863

九、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嘉祥为民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或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十、窗口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十一、监督电话

0537-6558808

十二、办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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