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嘉祥县“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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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164240/2023-11462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司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11-2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县工商联所属商会:
为进一步深化“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和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建设,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优化律师服务企业平台,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全市《关于深化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联系合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济宁市“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现就进一步推进“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结对名单
在征求各商(协)会意愿后,经县司法局、县工商联研究决定,在前期部分商会已经结对基础上,实现全县22家商(协)会“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全覆盖,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各结对商会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工作,前期已结对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商(协)会将合作协议报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备案。结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商(协)会要加强工作联系,确保“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任务
(一)“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的主要职责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分别组建法律顾问团服务相关商(协)会,“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负责研究部署和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商会提供预防性服务、公共需求服务等基础性法律服务,服务工商联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积极为商(协)会有关重要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基法律服务所)服务商(协)会长效机制,着力破解制约商(协)会会员企业经济发展的法律难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二)“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的主要任务
1.摸清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各法律顾问团要深入调研摸排所服务的商(协)会及会员企业发展和企业经营面临的法治领域痛点难点问题,分析梳理相应的法律服务需求。
2.建强法律服务队伍。各法律服务团要根据摸排掌握的法律服务需求情况,遴选政治强、业务精、能力强、口碑好的优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商(协)会。要注重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协会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引领优秀党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骨干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带头参与。要帮助相关企业通过设立法务部门、配备法务人员、外聘法律顾问等方式,加强法务团队建设。
3.组织法律政策宣讲。各法律服务团要广泛开展送法进商会、进企业活动,组织熟悉企业法律事务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送法上门,通过举办法律讲堂、开展法务人员培训、组织座谈交流、以案释法析理等形式,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国家支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宣讲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和涉企典型案例,帮助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坚定发展信心,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4.深化“法治体检”活动。各法律服务团要结合商(协)会实际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重点围绕企业经营中易发多发的股权纠纷、合同违约、债权追索、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对外担保等领域的法律问题和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法律问题。要在尊重企业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团队通过上门走访、入驻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开展全方位“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查找梳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法律问题特别是法律漏洞和风险点,分析症结,对症下药,从专业角度提出应对建议和改进措施,帮助企业增强抵御法律风险能力。
5.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各法律顾问团要结合深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工作,鼓励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商(协)会合作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组织,选聘优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调解员,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通过调解渠道促进企业商事纠纷快速解决。法律顾问团为企业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时,要着眼于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诉累,引导企业更多通过调解、和解等渠道快速解决纠纷。聚焦解决中小企业账款拖欠纠纷,主动提供公益性服务,切实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6.促进企业合规管理。各法律顾问团针对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指导、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决策审查、利益分配、职工权益维护等工作机制,规范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等工作流程,提高依法经营和合规管理水平。
三、定期调度总结
为及时掌握“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工作成效,各工商联所属商会和法律顾问团应每季度末分别向县工商联、县司法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3)。有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事迹应及时报送县工商联和县司法局。
各镇(街)、工商联所属商会要参照上级做法结合本地实际,鼓励支持“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工作,作出工作成效、形成典型经验,每季度季末一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调度表分别报送县司法局、县工商联。
联系人:县司法局 范庆龙 6625559
县工商联 闫循涛 6853426
邮 箱:县司法局 jxsflgk@ji.shandong.cn
县工商联 jx6853535@.163.com
附:1.嘉祥县“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结对名单
2.“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合作协议(参考模版)
3.嘉祥县“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工作开展情况调度表
此件公开发布
嘉祥县司法局 嘉祥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11月21日
嘉司字〔2023〕5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嘉祥县“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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