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农业农村局民生实事项目(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理赔流程
- 发布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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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4941001661/2023-11440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民生实事项目落实 |
成文日期: | 2023-12-0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发生保险灾害后,由乡镇(街道)或自然村提出理赔申请,经承保机构初步确认损失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和财政主管部门。启动巨灾保险理赔程序后,承保机构应根据具体受灾情况,根据理赔标准,迅速组织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定损结果应确认到户。对定损存在分歧的,县、乡两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好调处工作。受损面积由承保机构查勘核定,损失率由农业专家提供技术支持,承保机构在受灾明细确定后10日内准确计算每户的理赔金额,并将每户理赔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承保机构按明细及时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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