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济宁四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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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3-11613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成文日期: 2023-12-1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四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万吨/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11日-2023121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万吨/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济宁四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嘉祥县梁宝寺镇韩桥村东400米路北

山东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梁宝寺镇韩桥村东400米路北,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厂区地面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肥,不外排。

项目厂区、车间地面全部硬化;车间封闭,传送带密闭,定期清扫地面;运输车辆加盖帆布,及时对厂区道路洒水、清扫。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管理,妥善做好贮存场所建设,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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