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婚育户”一件事服务事项联办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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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536/2023-08503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1-1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各镇街派出所,各镇街卫生健康服务机构: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婚育户”一件事服务事项联办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市有关部门通知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决定在全县开展结婚登记、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申请信息采集联办工作(以下简称“婚育户”一件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婚姻登记当事人在申请婚姻登记时,对同时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婚姻状况项目变更、夫妻投靠类户口迁移、生育登记事项的当事人,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婚姻登记处要于结婚登记办结当天,通过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分别将申请信息推送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居住地卫生健康部门。相关派出所、镇街卫生健康服务机构要及时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主动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县民政局所属婚姻登记处、县公安局所辖各镇街派出所、各镇街卫生健康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婚育户”一件事服务事项联办工作,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工作顺畅高效有序运转;要加强宣传,通过在办事场所发放明白纸、公告栏中展示户口登记和生育登记办理政策规范等方式,让群众广为知晓,切实把工作尽快真正落到实处。
嘉祥县民政局 嘉祥县公安局
嘉祥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关于开展婚育户一件事服务事项联办工作的通知(更新流程图)(鲁民函11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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