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考评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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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555207822N/2023-09296 发布机构: 嘉祥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策和建设信息
成文日期: 2023-04-1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提高“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演出质量,真正把丰富的精神食粮送到千家万户,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剧团之间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特制定如下考评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宗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要求,以丰富活跃农村基层文化生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基本目的,以提高群众文体生活满意度,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为最终目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二、考核内容(100分)

(一)演员人数(20分为确保演出效果,大戏不少于18人,小戏不少于14人(演员8人、乐队6人)、曲艺不少于14人(5种艺术形式)演出过程中,每缺少1人扣除补贴资金100元,扣1分,每擅自更换1人扣除补贴资金200元,扣2分。每场演出前后,必须拍照全体演职人员合影照片,并上报局文化艺术科,没有合影的扣除补贴资金100元,扣2分。演职人员必须着演出服装演出,不得穿与演出节目不相符的服装,否则扣1分凡是检查过程中连续三次发现人数不够或者更换演员的剧团取消惠民演出资格。

场次与时长20分为确保演出效果,“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每天演出2场,上午或下午1场、晚上1场,每场不得少于120分钟,少于120分钟的扣除补贴资金200元,扣2分,凡是不按照规定演出,超过2场(不含)私自安排演出的,多演的场次取消惠民演出补贴资金,多演一场扣1分(局里安排的除外)各演出团体必须按照各镇街上报给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安排计划、安排地点进行演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演出,需提前上报给县文化和旅游局批准,不提前上报私自演出的每演1场扣1分。凡群众举报或局里抽查时发现演出时长不够、弄虚作假或因天气原因仍进行演出等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立即取消惠民演出资格。

(三)节目内容10分演出内容应当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职责,把握正确导向,弘扬正能量、传播主旋律;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创作符合本地特色的节目。严禁出现内容不健康、宣扬负能量的节目,出现1次扣1分;严禁捏造、杜撰和歪曲历史等违法内容,出现1次扣1分。如发现或被举报违反意识形态内容的节目,立即取消演出资格,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演出设备10分演出剧团必须具备专业的音响(调音台、耳麦、音箱等)、灯光等设施设备。大戏演出团体应当使用演出舞台车,小戏和曲艺演出原则上在村文体广场进行演出。镇街文化站协调村(社区)提供演出场地、电力、水等必要设施。演出前,各镇街文化站应当进行实地查看,为演出团体酌情提供相应帮助。凡被举报或抽查中发现演出设施设备不符合条件者,扣除当场演出费用,扣1分,发现三次取消演出安排场次的50%,四次取消惠民演出资格。

演出监督牌(10分)局里制作嘉祥县“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监督牌,监督牌上面包含剧团名称、演员人数、演出时长、举报电话等内容,缺少一项扣1分,各剧团演出前必须将此牌悬挂(摆放)在舞台前进行演出,接受群众监督,没有监督牌的不得演出,扣4分。每场演出必须拍摄含有此监督牌的大场照片,一场没有拍摄的扣1分。如被群众举报、局里不定期抽查、在局电话回访中发现没有亮牌者,或悬挂拍照片后摘掉等弄虚作假行为者,扣除当场演出费用、发现三次取消演出安排场次的50%,四次取消惠民演出资格。

(六)演出报告(10分每周日将下周的演出计划表(附件1)发至演出群里。如有调整第一时间报告,凡不按要求报告者,当天演出无效,扣1分由于今年是系统报送照片必须用“今日水印相机”拍照,照片要求高清正面照,且带有日期、时间、地点及经纬度水印,建议宽高比为16:9;视频时长在1~3分钟之间、建议宽高比为16:9。如因照片和视频报送不合格的该场演出无效,不支付演出费用。每场演出必须即时报告以下照片(附件2

①演出开始后3分钟内的演出照片(缺少1次扣1分

②演出开始后1小时左右的照片(缺少1次扣1分

③演出结束前3分钟的演出照片(缺少1次扣1分

④演出结束后全体演职人员的合影(缺少1次扣1分

(七)演出宣传10分为确保演出效果,各演出剧团要加强与镇街文化站、村(社区)的沟通,演出前到演出村(社区)宣传2次(前一天、演出前1小时)(缺少1次扣1分,演出中要宣传一次我县群众文化活动工作及群众满意度内容(没有宣传扣1分

严格演出纪律10分演出团体不可向演出镇街、村庄(社区)或个人提出与演出无关的无理要求。被举报向演出村庄(社区)提出“吃拿卡要”等现象者,扣除当场演出费用并扣1分、发现两次取消惠民演出资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送戏下乡”考评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文化艺术科、市场管理科、文化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情况通报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颖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坚持督导检查。每月对所有剧团不定期现场抽查至少2次、电话回访4次。各镇街文化站要按照本规定要求本镇街“送戏下乡”演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监督管理过程中,镇街文化站如果发现在镇街演出的剧团有违反上述考核内容任何一项或者多项的,并能够提供详实的文字、视频或者照片依据的,将扣除相应的补贴资金,相关镇街根据这些补贴资金的多少,自行组织开展文化活动,扣除的补贴资金超过1000元的,由该镇街招聘剧团进行文化惠民演出,演出资金到县局核实后报销。凡是被群众举报的剧团,被举报剧团当场演出作废,局里扣除当场演出费用,并由被举报剧团重新在该村演出一场。

(三)与镇街文体生活满意度调查结果相互捆绑。取得参与送戏下乡资格的剧团,与本剧团选取的镇街相互捆绑,有责任有义务宣传群众文体生活满意度。每个剧团每年演出3个镇街,凡是有1个镇街在全省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排名位居全县后三名的,扣除补贴资金2000元,有2个镇街位居全县后三名的扣除补贴资金3000元,有3个镇街位居全县后三名的扣除补贴资金5000元。

附件1.嘉祥县文化和旅游局“送戏下乡”考评领导小组2.剧团送戏下乡计划表

3.活动简介及文件夹样式

 

 

 

 

 

嘉祥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6日

 

 

附件1

 

嘉祥县文化和旅游局“送戏下乡”考评领导小组

 

   孙有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王新军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    任颖莹  文化艺术科科长

        杨永芹  市场管理科科长

        侯秀迪  市场管理科副科长

            文化馆馆长

        侯洪涛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颖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举报电话:0537-6987189。

       

 

 

 

 

 

附件2

         剧团送戏下乡计划表

镇街

行政村

时间

演出剧目

演出人数


































































 

 

 

 

附件3

活动简介及文件夹样式

 

活动名称:一村一年一场戏|山东省济宁市XX剧团

演出地点:嘉祥县XX镇(街)XX行政村(社区)XX自然村(小区)大舞台

演出时间:X月X日上午/下午/晚上

   次:

活动介绍:如:X月X日,XX文化和旅游局组织XX剧团在XX地点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演出。现场演出XX、XX、XX等节目,观众反响等。(最多150字)

文件夹样式:

 

活动图片:建议宽高比为16:9,支持jpg,jpeg,png格式的文件,限制单张图片体积小于5MB。

活动视频:建议宽高比为16:9,支持mp4格式的文件,建议单个视频文件体积小于50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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