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房屋市政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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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6030/2023-08600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4-1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全县房屋市政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全县房屋市政施工扬尘防治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房屋市政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有效管控施工扬尘污染,大力提升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扬尘防治能力和水平,推动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强化扬尘防治各项措施落实。推进工地扬尘管控差别化管理,做好分级分类管控,提高全县房屋市政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精细化水平。大力提升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信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及时巩固提升整治效果,构建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
全县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地。
四、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全县城区在建房屋市政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提高认识,制定工地扬尘整治专项方案,对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标准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二)市县监督检查(2023年6月1日-8月15日)。
县住建局按照监督职责对所监督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市、区)房屋市政施工工地开展抽查。县住建局于8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市住建局。
(三)省督导检查(2023年8月16日-9月30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适时组织专家组对各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总结推广各地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对工作较差的工地和企业以及开展不力的市、县(市、区)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四)巩固提升效果(2023年10月1日起长期坚持)。
全县城区在建房屋市政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根据整治行动结果,长期坚持,巩固工地现场管理成效,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建立长效机制。
五、主要任务
(一)强化扬尘防治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暂时不能开工的工地,建设单位应做好裸露土地的覆盖、绿化或铺装。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扬尘防治方案,明确各级、各工序扬尘防治责任、措施、责任人,扎实做好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现场巡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全县城区在建房屋市政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完善工地“蓝天护卫队”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真正发挥“蓝天护卫队”在扬尘治理中的有效作用。
(二)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封闭式硬质围挡,线性市政工程可结合实际设置,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环保。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地面等应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保持路面不起尘。施工现场裸土及产尘物料应做好覆盖等防尘措施。土石方、机械剔凿、建筑垃圾清理等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湿法作业要求,采取洒水、喷淋、封闭、遮盖等抑尘降尘措施。严格出入车辆清洗制度,规范车辆冲洗、净车出场。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具有环保标识,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三) 强化分级管控差异化监管。县住建局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科学精准治理,实行房屋市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防止 “一刀切”。对存在轻微问题、潜在风险隐患的,及时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力、问题严重的,进行重点管控,实施挂牌督办;对存在违反大气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治,形成高压震慑。
(四)强化扬尘防治信用监管。施工现场应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公开扬尘主管部门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强化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信用管理,运用信用惩戒,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对扬尘防治成绩突出的工程,优先推荐申报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对象。将违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管理,,逐步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扬尘防治信用监管体系。
(五)提高扬尘防治信息化管理水平。结合智慧工地创建,推动扬尘防治工作数字化管理,充分发挥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并与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实时联网,确保系统运行、数据传输正常。完善手机等移动终端运行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功能。推行智能监测管理,鼓励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雾炮等设施联动,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对扬尘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全县城区在建房屋市政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工地实际,细化落实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深入推进工作标准提升,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二)加大整治力度。住建局要强化监管力度,对照整治方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层层压实扬尘防治责任,切实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整改责任, 发现问题、紧盯不放,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强化问题闭环整改,要明确重点,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盯防,精准施策,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营造全员参与环保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住建局将按照整治方案任务要求,严格评审各工地整治成效,建立“严格管理、动态检查、全程监控”的工作机制,健全考评制度,完善考核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建立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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