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体字〔2023〕 29 号

  • 发布日期: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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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3734U/2023-09483 发布机构: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成文日期: 2023-05-1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各镇(街)教办,县直义务教育学校:

为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提升招生入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杜绝违规招生问题,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更加公平优质的入学机会,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保证教育公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21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济教函[2023]7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招生工作纪律

1.严格规范幼儿园招生。严禁幼儿园开展虚假宣传,严禁幼儿园以“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名义开展招生宣传。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严禁扩大范围、自立项目向儿童家长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特色班、实验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或物品;严禁跨学期收费。

2.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严格执行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坚决杜绝“择校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中小学校未经省教育厅同意,不得设立任何名义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

3.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监管。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违规预留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方案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发布。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二、稳妥有序应对小学入学高峰

4.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学位资源供给。要认真落实省、市有关部署,扎实做好秋季学期小学学位供需分析、资源补充保障,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应入尽入”。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举措,切实加快秋季学期规划新启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建设,确保按程序验收评估,如期竣工并交付使用;挖潜利用闲置校舍资源过渡、改造校内功能用房的,应保证学生体育、艺术、劳动、综合实践和实验等课程开设需要,保证教学质量不降低;健全完善“热点学校”学位供应保障机制,允许个别学校适当扩大一年级招生班额,但不得突破每班 55 人,防止“入学难”“大班额”问题反弹。科学管控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县域内民办学校在校生占义务段总在校生比例控制在省、市规定范围之内,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不反弹。

三、优化教育资源规划布局

5.持续优化布局。要综合生育人口变化、城镇化趋势等,提前分析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评估,及时调整布局规划,切实强化教育资源保障机制建设。立足长远、审慎科学调整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避免激进过度撤并学校,不得强制学校撤并或强制学校进城。充分考虑学前教育生源减少实际,优化调整幼儿园布局规划,抓住时机着力化解公办优质幼儿园大班额问题。

6.不断扩增资源。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应举办为公办学校,配套幼儿园全部举办为公办幼儿园。鼓励生源减少的幼儿园开展2-3岁托班服务,不断满足群众低龄子女托育需求。深入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推动省一类及以上优质园占比达到 40%以上。

7.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大力实施强校扩优行动,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消解热点学校(幼儿园)分流矛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差距。统筹做好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四、持续优化招生服务流程

8.深化全程网办。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入学成果,继续升级完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确保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入学报名实现“零证明”“零跑腿”。科学搭建幼儿园招生报名平台,打通所需数据端口,扎实推进幼儿园招生“网上办”“零跑腿”“一网通办”进程,并接入“爱山东”APP。2023年,嘉祥县幼儿园招生完成“一网通办”任务。

9.加强政策宣传。根据生源、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方案,通过政府网站、教育部门官方媒体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片区划分、招生规则、招生流程、报名网址、服务咨询电话,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0.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落实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1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学校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12.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济宁市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及时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提供服务,简化办理流程,积极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六、加强工作组织实施

13.保持招生政策总体稳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片区要保持相对稳定,对于招生片区范围有调整的,要坚持稳妥有序原则,做好群众意见征集和回应,提前进行研判分析,综合制定工作方案预案,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1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秋季招生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密切关注群众子女入学需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15.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招生入学有关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招生工作秩序混乱、监管不力的镇街教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措施。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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