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统计局2023年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2023-05-05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083D/2023-07799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统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党的二十大为现阶段和今后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断推进,我国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从统计工作角度看,主要是抓好数据生产和保证数据质量。数据生产方面,除了日常的主要经济指标外,要积极跟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重点研究关注体现新旧动能转换、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共同富裕的数据,更加侧重于反映统计监督职能的指标,通过推进统计信息化提升统计调查能力。数据质量方面,则要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正确看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前提下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口,以真实可信的统计数据,准确研判经济运行态势,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较快回归正常轨道提供可靠的统计支撑。
1.充分发挥统计服务职能,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撑。一以贯之的统筹抓好工业、服务业、贸易、房地产业、建筑业、农业领域统计,加强数据审核,做好名录库维护等工作,强化月度、季度、半年、年度主要宏观指标监测,加强数据间审核分析,综合运用历史数据、横向数据、部门数据,多角度多方位开展评估比对,及时预警数据异常波动,准确把握数据变动释放的经济信号,敏锐发现潜在风险问题,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更好发挥统计“监测器”、“风向标”的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精准匹配的统计数据服务。
2.持续完善城区统计中心工作模式,不断挖掘城区数据潜力,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维护、企业升规纳统、常规普查调查等工作打好基础。持续推进以基础数据库为支撑的统计大数据平台。进一步融合税务、电力、人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燃气公司等多个部门数据,融汇企业、农业农村、个体户等多方面信息,通过数据的开放共享,升级全县基础数据库和统计大数据监测共享平台,真正实现“数出一门”的大设想。
3.坚持培训常态化机制,提升统计队伍整体素质。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业务创新为重点,继续开展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统计业务知识更新提高等面向有关责任部门和基层统计站人员的专题培训班,每月通过统计讲堂、业务培训、技能比拼等方式提供各类专业培训不低于两次,着重针对新入职统计人员开展上门服务、贴身服务,保证基层统计人员在懂业务干业务的同时更要精业务比业务。全面建立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岗前培训和年度轮训制度,针对一套表企业、项目,要在年度报表培训的基础上确保每名企业统计人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统计业务培训。
4.提升对各类企业精准服务、梯次培育的能力。继续与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税务等部门协同发力,每月动态更新一次“种子”、“幼苗”、“准四上”企业及准纳统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类分项提供精准服务,指导帮扶企业不断发展、梯次成长。适时组织纳统工作培训会,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扛起申报入库、资料审核、实地核查工作责任,为企业升规纳统打好基础,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5.组织开展嘉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2年是五经普的筹备阶段,2023年我国将进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好“五经普”,对于摸清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时期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其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届时将按照国家普查方案,采取“地毯式”清查方法,对我县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然后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
6.坚持依法治统依法统计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进一步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抓好统计执法工作常态化管理,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力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实施统计数据核查、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和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多形式执法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